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勘探開發儀器的沖擊試驗條件及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考核非包裝狀態下的產品,在使用,裝卸及運輸過程中承受機械沖擊非多閃重復的適應能力及結構的完好性。
試驗條件:
第一類:地面儀器
A組:147m/s2,持續時間6ms;
B組:294m/s2,持續時間11ms;
B組:490m/s2,持續時間11ms;
沖擊波形:半正弦波;
沖擊方向:沖擊三個相互垂直的方向;
沖擊次數:每方向各1次。
工作狀態:不工作
第二類:下井儀器
D組:490m/s2,持續時間11ms;
E組:980m/s2,持續時間11ms;
F組:1470m/s2,持續時間11ms;
沖擊波形:半正弦波;
沖擊方向:沖擊垂向或橫向;
沖擊次數:每方向各1次。
工作狀態:不工作
最后檢測:
目測檢查:外觀無損傷,結構無破裂變形,緊固件無松脫,元件,器件無脫落;
機械性能,電氣性能檢測:按產品標準規定進行檢測,應符合產品規范。
更新時間:2026/2/28 16: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