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GB/T17626.3-2016,IEC61000-4-3:2010適用于電氣、電子設備的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要求,測試目的是建立電氣、電子設備受到射頻電磁場輻射時的抗擾度評定依據。
北京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GB/T17626.3-2016,IEC61000-4-3:2010
一、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有五個測試等級:1級,1V/m,2級,3V/m,3級,10V/m,4級,20V/m,5級是開放等級。
二、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測試頻率通常選取:80MHz~1000MHz,對于保護抵抗數字無線電話和其他射頻發射裝置的射頻輻射的測試頻率通常選取:800MHz~960MHz和1.4GHz~6GHz頻率范圍內進行試驗。
三、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所用的測試設備:
電波暗室、電磁干擾濾波器、射頻信號發生器、功率放大器、發射天線等。
四、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設施的描述:
由于試驗所產生的場強高,應在屏蔽室中進行試驗,以便符合有關禁止對無線通信干擾的規定。大多數采集數據的設備對抗干擾試驗過程中所產生的電磁場很敏感,因此需要用屏蔽室在EUT與測試儀器之間提供一層屏障。應注意確保穿過屏蔽室的連線的傳導和輻射有充分的衰減,以保證EUT的信號和功率響應的真實性。
試驗設施為安裝有吸波材料的屏蔽室,且屏蔽室應具有足夠的空間以安放EUT,并對試驗場強有充分的控制能力,電波暗室在低頻時效果不佳,應特別注意確保低頻時產生場強的均勻性。
所有的EUT的測試都應在盡可能接近實際安裝配置條件下進行試驗,除非另有規定,布線應按照制造商推薦的規程進行,設備應放置在其殼體內部,并安裝上所有的蓋板和接口面板。
五、試驗程序:
1、確認實驗室的有關文件;
2、確認受試設備的正確運行;
3、試驗的實施;
3、檢測結果的評價。
六、檢測結果的評價:
A級:在制造廠或委托方或用戶規定的技術范圍限值內性能正常;
B級:功能暫時喪失或性能暫時降低,但在騷擾停止后EUT能自行恢復,無需操作者干預;
C級:功能暫時喪失或性能暫時降低,但需操作者干預才能恢復正常;
D級:因硬件或軟件損壞,或數據丟失而造成不能自行恢復至正常狀態的功能降低或喪失。
一般情況下,測試結果要求A級,也有相對寬松一些的B級,具體得看用戶雙方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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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2/27 15: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