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 充電機T/CAMET 04002.3-2018型式試驗全部項目應在同一次抽樣的樣品上進行,試驗項目全部合格時,該產品合格;若發現任意一項不合格,則該產品不合格。
對于下列情況,用戶可以要求制造商重新做全部或部分型式試驗:
1、經常生產的定型產品每5年應進行一次型式試驗;
2、對裝置進行了改進而可能影響其功能和操作方法時;
3、型式試驗失敗或參數發生改變;
4、制造地點發生改變。
型式試驗項目包括:
目檢、驗證尺寸和公差、稱重、標志檢查、冷卻系統性能試驗、泄漏試驗、防護等級試驗、介電試驗、絕緣電阻試驗、機械、電氣保護和測量設備的試驗、輕載試驗、換流試驗、噪聲試驗、溫升試驗、功率損耗試驗、供電過電壓試驗、短路試驗、負載中斷試驗、負載突變試驗、安全性要求檢查、沖擊和振動試驗、電磁兼容試驗、網壓調變試驗、供電短時中斷試驗、輸出特性試驗、驗證電壓和頻率范圍、啟動和重啟試驗、交變濕熱試驗、均流試驗、低溫試驗、高溫試驗。
我方實驗室可以提供的檢測技術服務項目如下:
目檢、防護等級試驗、介電試驗、絕緣電阻試驗、過電壓試驗、振動和沖擊試驗、短時中斷試驗、靜電放電試驗、輻射抗擾度試驗、脈沖群試驗、浪涌沖擊試驗、傳導抗擾度試驗、傳導騷擾試驗、輻射騷擾試驗、高溫試驗、低溫試驗、交變濕熱試驗。
若對于檢測標準有何疑問或需要提供相關的檢測技術服務,可以隨時聯系我們。
更新時間:2026/2/27 15: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