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是什么 北京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辦理流程條件具體介紹
北京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詳解
北京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以下簡稱"標良評價"),是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第三方權威評價活動,核心是判定相關組織的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建設及運行效果,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進而確認其標準化管理水平,助力組織提升核心競爭力,推動北京市標準化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評價核心定義與目的
(一)核心定義
標準化良好行為,是指組織按照GB/T 35778-2017《企業標準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業標準體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業標準體系 產品實現》、GB/T 15498-2017《企業標準體系 基礎保障》和GB/T 19273-2017《企業標準化工作 評價與改進》五項系列國家標準要求,開展標準化工作、建立企業標準體系并有效運行,且各項標準化活動有序開展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狀態。
標良評價則是由注冊第三方評價機構,選派經考試注冊的評價專家組成專家組,按照《企業標準化工作評分表》,對組織上述標準化相關工作進行的系統性評價活動,評價結果可作為組織標準化管理水平的權威佐證。
(二)評價目的
規范組織標準化工作流程,推動組織建立科學、完善、適配自身發展的標準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標可依、有標必依。
提升組織管理效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降低運營成本,增強組織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發揮標準化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北京市各行業標準化水平整體提升,助力首都高質量發展戰略落地。
為組織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品牌認定等活動提供有力支撐,拓寬組織發展空間。
二、評價組織與實施主體
北京標良評價工作由中國標準化協會統籌組織,中國標準化協會成立的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綜合辦公室(簡稱"標良辦公室"),統一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協調,包括評價機構、評價專家的考核、注冊與監督管理,以及評價結果的審核、公示與頒證工作。
具體評價實施工作由經標良辦公室認可的第三方評價機構承擔,此類機構需具備相應資質,且已納入標良評價機構名錄,確保評價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專業性。
評價專家組由第三方評價機構選派,專家需經考試注冊,具備豐富的標準化工作經驗和相關行業專業知識,能夠精準把握評價標準,規范開展評價核查工作。
三、評價對象與申請條件
(一)評價對象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正常運營,開展標準化工作、建立標準體系并有效運行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均可自愿申請參與標良評價,無行業、規模限制。
(二)申請條件
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經法人授權的非法人組織),經營狀況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記錄。
已按照五項系列國家標準要求,建立企業標準體系,且體系已有效運行不少于3個月,能夠覆蓋組織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等核心環節。
已開展自我評價工作,形成完整的自評報告及打分表,自評過程規范、結論真實客觀,符合GB/T 19273-2017《企業標準化工作 評價與改進》要求。
具備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基本條件,有專門的標準化管理部門或崗位,配備相應的標準化工作人員,能夠保障標準化工作持續推進。
自愿申請評價,承諾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積極配合專家組開展評價核查工作,接受評價機構及標良辦公室的監督管理。
四、評價內容與評分標準
(一)核心評價內容
評價工作嚴格圍繞五項系列國家標準展開,核心涵蓋三大方面,確保評價全面、精準:
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核查組織標準化工作是否符合GB/T 35778-2017要求,包括標準化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工作制度建立、標準化培訓開展等,確認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且切實有效。
標準體系建設與運行:評估組織標準體系是否滿足GB/T 15496~15498-2017要求,體系架構是否合理、標準是否齊全,是否適配組織生產經營管理需求,運行過程是否規范、是否產生實際成效。
自我評價規范性:檢查組織自評工作是否符合GB/T 19273-2017要求,自評流程是否完整、自評材料是否齊全,自評分數及結論是否真實、客觀、準確。
(二)評分標準
標良評價采用百分制與分級評分相結合的方式,核心評分依據為《企業標準化工作評分表》,具體分值設置及等級對應如下:
分值構成:評價總分為500分,其中基本分為400分、加分為100分;評價過程中,專家將結合非現場核查與現場核查情況,核算實際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數)。
等級對應:根據實際得分,確定評價等級(共分5級,從低到高依次為1A至5A,對應A級至AAAAA級),具體對應標準如下:
A級(1A):基本分達到280分及以上;
AA級(2A):基本分達到320分及以上,或基本分達到300分及以上且總分達到350分及以上;
AAA級(3A):基本分達到370分及以上,或基本分達到360分及以上且總分達到420分及以上;
AAAA級(4A):基本分達到390分及以上且總分達到450分及以上,或基本分達到380分及以上且總分達到460分及以上;
AAAAA級(5A):在AAAA級基礎上,綜合考量組織標準化工作的創新性、示范引領作用及行業影響力,經標良辦公室審核確定。
補充說明:本評分標準為通用要求,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組織,若部分評價項目確無實施需求,經北京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界定后,可不予扣分,按滿分計算;若組織應具備的評價項目未滿足,則該項目實際得分為0分;部分標注※號的項目,對A級和AA級評價對象不作為必要確認條件。
五、評價流程(北京地區規范流程)
北京標良評價全流程共分8個階段,依次推進、不可省略,整體評價周期約為40個工作日,其中標良辦公室負責等級審核、公示、頒證階段,第三方評價機構負責其余階段的具體實施工作:
階段一:企業自評。組織按五項系列國家標準要求,完成標準體系建設并有效運行3個月后,開展自我評價,梳理標準化工作相關材料,填寫《企業標準化工作評分表》,形成完整的自評報告,作為申請評價的核心依據。
階段二:申請與等級審核。組織自愿在標良評價官方平臺注冊,提交評價申請表、法人身份證明、自評報告、檢驗報告(或服務滿意度測評報告)等相關材料,明確申請的評價等級(初次申請最高可申請AAA級);標良辦公室對組織提交的申請材料及申請等級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受理及審核后的申請等級。
階段三:材料初審。第三方評價機構接到標良辦公室轉來的申請材料后,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進入下一階段,審核不通過的,通知組織補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階段四:社會評價。第三方評價機構結合社會反饋、行業口碑、信用記錄等相關信息,對組織標準化行為進行補充評價,形成社會評價意見,作為整體評價的參考依據。
階段五:非現場評價。專家組通過線上方式,核查組織提交的相關材料,核算基本分(滿分80分)與加分項(滿分50分),將核算得分與組織自評分進行對比,若比值低于90.0%,則判定非現場評價不合格,需組織整改后重新核查。
階段六:現場評價。專家組赴組織現場,開展實地核查,包括召開首末次會議、審查相關文件資料、檢查現場工作情況、與相關人員問詢溝通等,核算現場評價得分;將現場評價得分與組織自評分對比,若比值低于85.0%,則判定現場評價不合格,需組織整改后重新開展現場核查;審核合格的,形成現場評價報告。
階段七:復核。第三方評價機構安排獨立專家,對評價材料、核算分數及等級判定意見進行復核,復核工作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若復核發現問題,退回相關環節整改后重新提交復核。
階段八:公示及頒證。標良辦公室對第三方評價機構提交的復核結果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官方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標良辦公室頒發相應等級的"標準化良好行為"證書;公示有異議的,核實后依法依規處理。
更新時間:2026/2/2 11: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