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能源管理體系標準
世界經濟的發展,在不同程度上給各個國家帶來了能源問題。發展需求與能源制約的矛盾喚醒和強化了人們的能源危機意識。但在實踐發現,在能源管理中,單純的依靠節能技術并不能最終解決能源供需矛盾等問題。采用系統的管理方法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行為節能,進行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成為能源管理的關鍵。
2009年4月,我國頒布了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2009),并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是規范組織的能源管理,旨在降低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標準。它借鑒了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模式,結合了能源管理領域的特點和特殊要求,運用系統管理和全過程的理念,采用國際通行的PDCA的模式,將管理和節能技術相融合,通過指導組織確定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要素和過程,幫助組織實現能源方針和目標,提高組織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可用于第三方認證。
二、 我國煤碳行業現狀
1、我國煤炭資源總量豐富,但人均剩余探明可采資源儲量少。
據統計,截至2007年年底,全國煤炭保有探明資源儲量為11800億噸,其中基礎儲量 3260億噸,資源量8540億噸。煤炭儲量主要分布在華北和西北地區,內蒙古、山西、新疆、陜西和貴州五省(區)占全國總量的81%。盡管我國的煤炭探明資源儲量居世界第三位,但是由于人口眾多,人均剩余可采儲量僅為134噸。、
2、資源配置不合理,資源破壞浪費嚴重,先進與落后生產能力并存,整體技術水平低。
我國煤炭行業科技貢獻率僅為24.2%,不但低于全國29.5%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國、英國、日本平均60%以上的水平,煤炭行業整體生產技術水平相對落后。除部分國有大礦之外,大多數煤礦生產技術水平低、裝備差、效率低。
近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煤炭行業2010年底前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小煤礦8000處,淘汰產能2億噸。
更新時間:2023/10/23 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