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機生產基地的基本要求(要點)
1. 種子使用前沒有用任何禁用物質處理。禁止使用任何轉基因的種子和種苗;
2. 生產基地應建立長期的土壤培肥、植物保護、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劃;
3. 生產基地無明顯水土流失、風蝕及其他環境問題;
4. 作物在收獲、清潔、干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必須避免污染;
5. 從常規生產系統向有機生產轉換通常需要2—3年的時間,新開荒地及撂荒多年的土地也需經至少12個月的轉換期才有可能獲得有機認證;
6. 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必須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并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
更新時間:2024/1/3 11: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