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環認證初次流程
1.企業準備《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申請表》以及認證材料提交認證中心。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進行初審,符合要求后發放《受理通知書》
2.認證中心會向企業發出組成現場檢查組的通知,并在現場檢查一周前將檢查組組成和檢查計劃正式報企業確認。
3.現場檢查按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對應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進行。
4.檢查組根據企業申請材料、現場檢查情況、產品環境行為檢驗報告撰寫環境標志產品綜合評價報告,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
5.認證中心收到技術委員會審查意見后,匯總審查意見,報認證中心總經理批準。
6.認證中心向認證合格企業頒發環境標志認證證書,組織公告和宣傳。
7.獲證企業如需標識,可向認證中心訂購。如有特殊印制要求,應向認證中心提出申請并備案。
8.年度監督審核每年一次。
十環認證所需材料
1.生產企業廢水、廢氣、噪聲監測報告;
2.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三同時"驗收報告;
3.環境標志產品保障體系文件及該體系運行的相關記錄(體系需運行三個月以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產品商標注冊證明復印件;
6.產品執行的質量、安全、衛生標準;
7.產品質量/安全/衛生檢驗報告;
8.申請認證產品生產工藝流程;
9.企業組織結構圖;
10.廠區平面圖(簡圖);
11.生產許可證;
12.境外產品在國內無生產企業的自我聲明(注:由國內代理商確認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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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7/16 9: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