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因素識別評價中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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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廢棄物管理
1) 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明確各種廢棄物;
2) 有關廢棄物處置、廢棄物防治的法規不象污水噪聲大氣防治法規對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種意義上,隨 意處置100kg或100噸廢棄物并無本質區別。鑒此,一般地可將廢棄物處置定義為一個重要環境因素,具體實 施控制時則必須將它們合理分類分別合法處置。
3) 關于廢棄物削減,宜對各類廢棄物產生量實施重要性評價,可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廢棄物產生定義為重 要環境因素, 并對它們實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 能源管理、
1) 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確定各類消耗能源的設施、裝備及活動。
2) 將"能源消耗"整體地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并實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 同時對各種裝置的單臺或單類的能源消耗進行重要性評價,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裝置的能源消耗"定義 為重要環境因素。
4) 資源、材料消耗可與能源消耗同樣對待。
c. 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
1) 識別環境因素時,應全面具體地明確使用的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
2) 定義"有毒有害化學品的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可能的火災、水災、泄露事故等緊急狀況"為重要環境因 素,制定應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對各種物品的使用量進行評價,定義"大于等于某數值的有毒有害化學品使用"為重要環境因素,考慮替代 或削減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層破壞物質(ODS物質)如哈龍1211滅火器、R12等為制冷劑的空調系統、含多氯聯苯變壓器等的使 用"均應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加強裝置維護管理,并著手研究和尋找替代。 環境因素特別是重要環境因素是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筑基礎,體系的其它管理要素都是圍繞它們而開展管理活動的。《ISO/IEC 62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導則》及"中國國家EMS認證機構認可制度"中都將環境因素列為四個需要重點審核的要素之一。環境因素是環境管理體系中最重要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