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情況演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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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門衛
- 非辦公時間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與負責人及消防隊聯系
- 防止區外無關人員進入
- 防止劫掠
4 運用方法
4.1 基本原則
演習為真實火警/爆炸的模擬訓練,一旦緊急情況發生,則按此程序規定的危急和逃生方案展開行動,應急小組及全體員工必須將演習當作實戰認真對待。
4.2 實施頻度
以全公司為對象火警/爆炸應急和避難演習原則上按每年1次的頻度實施,但根據情況可適當增加。
4.3 實施程序
4.3.1 演習前由總務部作成演習實施通知,聯絡工場長、各部門經理,原則上,演習計劃不事先通知員工。
4.3.2 演習實施時,應急小組和全體員工按應急和避難方案展開行動,安全主任負責記錄《緊急情況應急演習成績記錄表》(表格ES-447-02A)。
4.3.3 總務部在演習后作成《模擬訓練報告書》(緊急情況發生的場合、作成《事故·緊急情況對應報告書》)、對演習活動進行評價,并報告廠長/環境管理者代表。
4.3.4 總務部對本程序進行評審,在必要時進行修訂。
4.4 應急和避難方案
4.4.1 火警/爆炸處置程序
任何人發現火警/爆炸時,應在第一時間作出以下反應:
1) 火警時打開附近的火警報警器;爆炸時立即廣播通知
2) 親自或指示他人通知上司/總務部
3) 如果安全,用附近滅火器滅火/采取適當的減輕污染措施;否則,通過附近的或安全的出口撤離該區,前往集合地點
4.4.2 避難/應急程序
聽到緊急情況警報時,應急組織各級責任人和部門主管指揮人員展開以下行動。
1) 所有人員立即停止工作,關掉機器和設備,通話中電話立即掛機。
2) 通訊組立即將緊急情況報告總務部。
3) 搶救組立即打開所有走火通道門,按疏散通道路線指示,指導員工以最快速度撤出車間。撤離注意事項:
- 不得使電梯
- 如有來訪人員也應一起撤離
- 如因通道堵塞可另辟徑
- 所有員工直接前往集合地點,不要停留在洗手間、電梯內,快步走但不要奔跑或推擠他人,撤離時不要取自己物品;
- 搶救組對所負責的樓層進行檢查,確保無遺留人員和圍困人員
4) 斷電組切斷所有電源(總閘)。
5) 現場滅火組成員向著火點打出水帶接好水槍準備戰斗,火勢不大時,可使用滅火器滅火。爆炸時可能的情況下使用細砂等采取適當減輕污染措施。
6) 總務部在接到報警后指示通訊組通知滅火組和后勤組作好戰斗準備,同時副緊急情況指揮員和安全主任立即到現場證實緊急情況并報告緊急情況指揮員。
7) 緊急情況指揮員對緊急情況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報火警及在消防隊到達前是否投入滅火或者從滅火活動中撤出;接到報警指示時通訊組立即打119報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