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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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安全處負責組織將受傷人員轉送醫院或通知醫院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4.2.4其他管理入員參與協助現場的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調度等工作。
4.3糾正與完善
4.3.1事故發生后安全處應組織進行原因分析,填寫《事故調查表》,針對導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確認后予以實施,并將《事故調查表》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以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4. 3.2由安全處組織對本程序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4.4當遭受臺風襲擊或發生洪澇災害時,安全處應緊急通知各部門對人員及財產采取保護措施。同時,工程處、生產處等負責組織對設備及化學物品妥善保管或處置,以盡可能減少因設備發生異常事故、化學物品泄漏等帶來的事故后果。事后總結經驗,完善本文件。
4.5如果公司的發展需要增加有毒、有害化學品的使用,需要增設高壓容器或重要環保設施等,則需針對泄漏、爆炸、設施事故等可能的隱患,及時更新本程序,增加相應的內容。
5.相關文件
…/…/…——1999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1999動火作業管理程序
6.相關記錄
職業安全健康事故記錄
重大事故應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