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綠色工廠申請條件介紹山西綠色工廠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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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資源:單位產品能耗、水耗、原材料利用率環境排放:廢氣、廢水、固廢處理及排放指標管理體系:環境、能源管理文件完整性,內審管評執行情況制定創建方案:根據診斷結果,制定《綠色工廠創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措施、時間表和責任人,優先解決能效不達標、環保設施不完善等關鍵問題(二)階段二:體系完善與技術改造(2-3 個月)
- 管理體系優化:
- 修訂完善環境、能源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確保覆蓋綠色工廠評價全要求
- 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統計、分析制度
- 制定清潔生產計劃,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 技術改造實施:
- 節能改造:更換高效電機、鍋爐,實施余熱回收,推廣變頻技術
- 節水改造:建設中水回用系統,采用節水器具,提高循環水利用率
- 資源循環:建立固廢分類收集系統,推進工業廢渣資源化利用
- 減排措施:升級廢氣處理設施,采用低 VOCs 原料,減少污染物排放
- 數據收集整理:收集近 1-3 年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數據,建立數據庫,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可追溯
(三)階段三:自評價與第三方評價(1 個月)
- 自評價報告編制:對照 GB/T 36132-2018 標準,從 6 大維度進行評分,編寫《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需達到 80 分以上方可申報
- 第三方評價:委托具備綠色制造評價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需在工信部備案)開展評價,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機構對報告真實性負責山西省人民政府
- 報告審核:組織內部評審,邀請行業專家對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進行審核,確保符合標準要求
(四)階段四:材料提交與初審推薦(1 個月)
- 材料準備:按要求整理申報材料,分為 4 大類(詳見下文材料清單),紙質版 A4 雙面打印裝訂成冊(一式三份),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報送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提交申請:向所在市工信局或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提交申報材料,同時在平臺注冊并上傳電子版
- 市級初審:市工信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出具推薦文件,報送至省工信廳
- 省級受理:省工信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接收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進入專家評審階段
(五)階段五:評審公示與證書頒發(1-2 個月)
- 專家評審:省工信廳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專項評審,分為 A、B、C 三級,國家級推薦需達到 B 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 公示:評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在省工信廳官網公示 10 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 認定與授牌:公示無異議的,正式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頒發證書和牌匾;符合國家級條件的,推薦至工信部參與國家級綠色工廠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