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為中國大陸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合法企業,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2. 企業依法經營滿1年以上(部分機構可放寬至6個月,但需提供完整存續期經營證明);
3. 近3年有主營業務收入,處于持續經營狀態,非即將關停、注銷企業,無連續虧損記錄;
4. 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無逃廢銀行債權、偷稅漏稅等行為;
5. 企業財務管理規范,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具備正常履約能力;
6. 企業愿意配合第三方機構的信用評估工作,如實提供相關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