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肥料有機物總量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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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物總量(風干基)=〔(m1-m2)/m〕×100……………………………………(2) 有機物總量(濕基,液肥)=〔(m2-m0)/m〕×100……………………………………(3) 式中:m── 稱取試樣的質量,g; m0── 瓷坩堝質量,g; m1── 灼燒前瓷坩堝及內容物質量,g; m2── 灼燒后瓷坩堝及內容物質量,g。
所得結果應表示至一位小數。
7 允許差 7.1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7.2 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應符合下表要求:
有機物總量,% 絕對差值,%
<50 ≤0.5 ≥50 ≤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灼燒法測定有機物總量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有機肥料中有機物總量的測定。
2 方法提要 試料經525℃灼燒,除去有機質,灼燒前后的燒失質量差,即為有機物總量。
3 儀器、設備 通常實驗室用儀器和 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2 粗天平:感量0.01g。 3.3 電熱恒溫干燥箱:能控制溫度105±2℃。 3.4 高溫電爐:有高溫計且可控制爐溫525±10℃。 3.5 電爐:800W,溫度可調控。 3.6 水浴鍋。 3.7 干燥器:內盛變色硅膠干燥劑。 3.8 瓷坩堝:容積50mL,具蓋。
4 樣品的制備 4.1 一般固體試樣的制備 取風干的實驗室樣品充分混勻后按四分法縮減至約100g,粉碎,全部通過1mm孔徑篩,裝入樣品瓶中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