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其他飲料類生產許可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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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檢驗項目
發證
監督
出廠
備注
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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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凈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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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征性含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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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特殊用途飲料
4
可溶性固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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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要求的
5
防腐劑(苯甲酸、山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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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甜味劑(糖精鈉、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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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成著色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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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產品色澤選擇測定
8
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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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要求的
9
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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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要求的
10
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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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要求的
11
總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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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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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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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類飲料除外
14
菌落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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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腸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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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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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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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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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商業無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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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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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企業執行標準及標簽明示的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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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抽樣方法發證檢驗和監督檢驗抽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在企業的成品倉庫內,從同一規格、同一批次的合格產品中隨機抽取檢驗用樣品和備用樣品。所抽品種應為企業生產的主導產品。抽樣基數不得少于200瓶,抽樣數量為18瓶,將所抽樣品分成兩份送檢驗機構,分別用于檢驗和復查。審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查企業陪同人員確認無誤后,雙方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并當場加貼封條封存樣品后送檢驗機構。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和抽樣日期。九、其他要求生產其他類飲料的企業應制定企業標準,各項指標應符合附表規定的技術要求。如企業標準與附表技術要求不符,發證檢驗和監督檢驗按附表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附表: 其他類飲料質量檢驗技術要求表
序號
檢驗項目
技術要求
檢測方法
備注
1
感官
應具有該類產品應有的色澤、滋味和組織形態,不得有異味。同時還應符合該產品的企業執行標準
目測、嘗味,企業執行標準規定的方法
2
凈含量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75號令《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企業執行標準及標簽明示值
各類產品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檢測方法
3
特征性含量指標
企業執行標準及標簽明示值
產品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檢測方法
適用特殊用途飲料
4
可溶性固形物
企業執行標準及標簽明示值
產品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檢測方法
5
防腐劑(苯甲酸、山梨酸)
GB 2760
GB/T5009.29
其他防腐劑根據產品使用狀況確定
6
甜味劑(糖精鈉、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
GB2760
GB/T5009.28
GB/T5009.97
GB/T5009.140
其他甜味劑根據產品使用狀況確定
7
合成著色劑
GB2760
GB/T5009.35
根據色澤選擇測定
8
總酸
企業執行標準
GB/T12456
有此要求的
9
蛋白質
企業執行標準
GB/T5009.5
有此要求的
10
著色劑
GB 2760
GB/T5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