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實施指南2.0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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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重點推廣法—5S活動的持續必須要有耐力,經過一段時間應提出更高的要求,擬定新的目標,應抓住5S推行的主要問題,有的放矢的制定計劃和執行;
24.會議記錄表—5S的推行委員會是義務的工作,為了肯定參與人員的推動過程成就和推動活動的追蹤執行,每次的“會議記錄”是絕對重要的。內容應包括有:決議項目、出缺勤記錄、執行負責人、檢查負責人、完成效果、完成日期、紅單記錄……等。更重要的會議表,應記錄出席人員的發言,連同會議的決議傳達給未出席會議的人員和與之相關的人,必要時,要“放大”公布在“5S活動看板”上;
25.“要”與“不要”的清單—這是用在(整理)階段時的表單,將物品依使用頻率來清理,經過審查后再進行處理;亦可做為盤點階段的執行工作;
26.分級領導法—5S推行委員會是活動的領導機構,推行初期,為集中力量推行,應建立公司級的5S推行委員會,隨著活動的深入和發展,應建置課級的5S推行委員會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置組級5S推行委員會,更有利于5S的推行。應明確:下一級5S推行委員會接受上一級5S推行委員會的領導;
27.榮譽委員—5S委員會推動一個階段后,定會產生許多(卸任委員),為了維持觀念宣導的實質性,可以授予卸任委員為(5S榮譽委員),并有權隨時隨地的稽查環境和開(紅單)提醒各單位或個人改善環境,必要時可給(5S榮譽委員)一點點的壓力,如:訂出每月應開出(紅單)的張數目標和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
28.爭議處理法—5S活動進入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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