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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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人們的發展理念逐漸進入了誤區。如在經濟增長的量與質的關系中,往往把速度和數量放在第一位;在經濟增長與發展的關系中,往往把增長等同于財富、增長就看做是發展;在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關系上,往往重經濟發展、輕社會發展,見物不見人,忽視發展的均衡關系;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往往只想利用自然、向自然索取,甚至企圖“征服”自然。這些理念也深深地影響了企業。
這種增長方式的特點,是高消耗、低效率、重污染,以大量的資源、勞動力和環境投入,換取高增長。例如:
我國經濟增長中對投資的依賴程度比較高,近兩年投資率已超過40%,2004年達到43.9%。投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2004年超過了67.39%
我國單位資源產出水平比較低,平均只相當于美國1/10,日本的1/20,德國的1/6。與世界水平相比,噸鋼綜合耗能高出21%、發電廠供電耗煤高出22.5%、水泥綜合耗能高出45%。
全社會從業人員勞動生產率比較低,只相當美國的1/46,日本的1/41,法國的1/34。
環境污染比較重,2003年我國二氧化硫排放居世界第一,二氧化碳排放僅次于美國;七大水系“劣五類”水質已占30%,酸雨面積占國土面積已達1/3。
人與資源環境的和諧,最主要的是企業與資源環境的和諧。盡管我們與發達國家發展階段不同,有許多不可比因素,但不管怎么講,我們確實浪費了過多的資源,還沒有超越以大量消耗資源、損害環境為代價的外延式粗放型經濟增長階段。這是不可持續的。勉強地沿著這個軌跡走下去,也會受到自然力量的報復,不可能造福于大眾。
國家經濟技術指標的落后,實質是企業落后;國家經濟增長方式落后,實質是企業發展模式落后;國家經濟增長質量低,實質是企業效率低。
現在,中國經濟總量達到了相當規模,資源環境已經成為瓶頸;而較低的資源效率又放大了資源環境的約束強度。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已經成為我們面臨的十分緊迫的課題。GDP只是按市場價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生產活動的總量,并不等于財富。它不能很好反映要素的投入量和投入結構(包括資源、環境);也不能反映產出品的質量。搞不好就會出現“沒有發展的GDP”、“沒有社會進步的經濟增長”。例如,經濟總量擴大了,但可能結構惡化了、環境破壞了、人類生存和發展條件下降了,地區綜合實力和人民生活綜合質量并沒有相應的提高。粗放發展模式所創造的財富,遠不如GDP增長表現的那么多。如果把資源浪費和土地、大氣、自然遭到破壞的成本計算在內,經濟增長的實際效果更要大打折扣。這一方面使人民可分享的蛋糕比預計的少了許多;另一方面,不可再生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破壞,迫使全社會要長期付出代價;三是經濟增長質量不高的風險很大部分會轉移到銀行,會積累系統性經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