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GB/T25119-2021標準型式試驗機構檢測報告 第三方檢測機構 CNAS,CMA檢測報告,國家承認第三方檢測報告,涉及安全、性能、可靠性、電磁兼容EMC測試服務、振動沖擊、防護等級認證等第三方檢測服務。
GB/T 25119-2021《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是對《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GB/T 25119-2010)的修訂。標準規定了機車車輛電子裝置的使用、設計、制造和試驗要求,以及裝置耐久可靠所需具備的軟、硬件基本要求,適用于安裝在軌道交通機車車輛上的控制、調節、保護、診斷、供電等用途的電子裝置。與GB/T 25119-2010相比,本標準增加了環境溫度、電源電壓波動技術要求,修改了低溫、高溫和交變濕熱試驗方法。本標準完善了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的使用環境條件、電氣要求和試驗方法,為保障機車車輛電氣控制系統的使用、安全、可靠性提供了技術基礎。
檢測項目包括:
1、外觀檢查
2、環境溫度:低溫試驗、高溫試驗、低溫存放 分為7個等級(T1~TX);
3、振動和沖擊試驗依據GBT21563標準進行;
4、交變濕熱試驗;
5、性能試驗:電源電壓變化、電源中斷、電源轉換、電源過電壓;
6、電磁兼容性:浪涌、靜電放電、電快速瞬變脈沖群、傳導抗擾度、傳導發射、輻射發射均按照GBT24338.4-2018機車設備電磁兼容要求進行;
7、安全試驗:絕緣測試、耐壓測試;
8、鹽霧試驗;
9、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試驗;
10、強化篩選試驗;
11、可靠性評估評價。
新版檢測標準GB/T25119-2021與舊版GB/T25119-2010發生了哪些變化:
1、環境試驗:對于高低溫試驗,進行了環境溫度的分組;
2、電磁兼容:更改了浪涌和靜電放電要求,增加了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要求,刪除了浪涌的測試等級。電磁兼容試驗均按照GBT24338.4-2018標準進行試驗;
輻射抗擾度、輻射發射試驗頻率都需要做到高頻6GHz,也就是說軌道交通產品的電磁兼容輻射抗擾度和發射的都要求到6GHz,1GHz已成為歷史;
3、機械環境試驗:振動沖擊試驗也不僅僅限定在1類A,一類B了,根據產品安裝部位,根據GBT21563標準進行測試等級選擇;
4、防護等級認證:水密性試驗改成了外殼防護等級試驗(IP代碼)。
更新時間:2026/2/27 15: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