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選擇程序
4.2.3.1 審核員和技術專家的選擇
認證機構應具有程序,以用于:
a) 根據其能力、培訓、資格和經驗選擇審核員和技術專家(需要時),并對其專業能力進行評定;
b) 對審核員和技術專家在審核中的表現進行初步評價,以及對審核員和技術專家的工作進行后續監督。
4.2.3.2對審核組的要求和審核工作委派
當針對某項具體審核任務選擇委派審核組時,認證機構應具有規則和程序以保證審核組具備適宜的技能。
a) 審核組的全部成員應至少熟悉下列內容:
1) 管理體系概念及知識、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或其等同標準;
2) 有可能在審核時遭遇的與各種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相關的事宜;
3) 風險評價與控制技術及其實際應用和特定行業的最新技術知識;
4) 審核原則。
b) 以下要求適用于整個審核組:
1) 審核組可以由一個人組成,只要該人能滿足對一個審核組的所有要求;
2) 應至少有一名審核組成員在以下方面滿足認證機構的相應要求:
- 熟悉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方法,并具有風險控制技術、事故致因分析及事故預防原理方面的最新知識;
- 熟悉適用的法律法規、認證程序和要求;
- 對有關的審核方法和審核文件有透徹的了解;
- 了解擬認證的具體范圍涉及到的專業技術知識、相關作業活動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 對組織管理和控制其認證范圍內活動、過程或服務中的危害的能力做出可靠的評價;
- 有能力判斷組織與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
3)有能力根據審核發現追溯至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相應要素;
4) 由具有審核員資格以上級別的審核人員擔任審核組組長。審核組組長應制定審核計劃、領導審核組并對審核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5)實習審核員不超過審核組成員總數的1/2,且不能獨立承擔審核任務;
6)能夠用所要求的語言進行書面和口頭的有效交流;
7) 避免任何使審核組成員產生不公正行為或歧視的利害關系。審核組成員在審核前應將其或其所在組織與被審核組織現在、過去或擬議中的任何關系報告認證機構。
更新時間:2016/11/9 9: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