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對認證活動的要求
5.1 認證申請
5.1.1 認證機構向申請者提供的有關信息
a) 認證機構應按4.1.7 a)的規定保持審核及認證程序的詳細說明、認證要求和描述獲證組織權利及義務的文件為最新,并將這些文件提供給申請者及已獲證組織。
b) 認證機構應要求組織:
1) 始終遵守認證制度的有關規定;
2) 為實施審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為進行審核、監督、復評和解決投訴準備待審查的文件、開放所有區域、提供記錄(包括內部審核報告)和準備相應的人員;
3) 僅在其獲準認證的范圍內聲明其獲得了認證資格;
4) 在宣傳認證結果時不得損害認證機構的聲譽,也不能發表任何認證機構認為會引起誤導或未授權的關于認證資格的聲明;
5) 當認證被暫停或撤銷(不論如何決定的)后,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并按認證機構要求交回所有的認證文件;
6) 只能用認證來證明其職業安全管理健康體系符合特定的標準或其它規范性文件,而不能用認證來暗示其產品或服務得到了認證機構的批準;
7) 保證不采取誤導的方式使用認證文件、標志和報告,或其中任何部分;
8) 利用各種宣傳媒體(例如文件、小冊子或廣告)進行認證宣傳時,應符合認證機構的要求。
c) 當擬認證的范圍涉及某一特定的認證要求時,應向申請者做出必要的解釋;
d) 當申請者提出要求時,認證機構應向其提供其它補充信息。
更新時間:2016/10/10 17: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