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餐飲企業不存在設計和開發過程,對于新品菜肴的開發可按照ISO9001:2008標準7.1"產品實現的策劃"的要求予以控制。這種做法不妥。
ISO9001:2008標準3.4.4條款指出,"設計和開發是將要求轉換為產品、過程或體系的規定的特性或規范的一組過程。"餐飲企業推出新品菜肴的過程,一般包括消費者調查、識別并提出要求、試制、品嘗、征詢和確認等;必要時,還要經過試銷、評審、驗證和確認等過程。因此,餐飲企業新品菜肴的制作具有設計和開發的特點,應將其納入ISO9001:2008標準7.3"設計和開發"的要求予以控制。
還有人提出,對于顧客點菜時調整口味的要求(如不要太辣),應作為7.3"設計和開發"的要求予以控制。這樣做沒有必要。對于顧客的這類要求,可由服務員與顧客溝通并確認,由廚師予以評審和實施,只要能贏得顧客滿意即可。
三、顧客財產問題
有人認為,顧客隨身攜帶的物品屬于餐飲企業的顧客財產。對此,作出如下說明。
7.5.4"顧客財產"明確指出,"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財產"。因此,只有顧客交餐飲企業保存的物品才應作為顧客財產予以控制。對于顧客隨身攜帶的物品,餐飲企業的服務人員有義務對其留意、照顧,但如果將其作為顧客財產予以控制,會增加企業不必要的負擔與風險。
更新時間:2024/4/13 14: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