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和測量裝置的識別、控制與證實
最近更新: | 人氣: 12225
三、組織應為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的審核提供證據
在審核時,組織應圍繞確保結果有效而提供如下證據:一是關于正確識別監視和測量裝置的證據,包括識別和策劃產品監視和測量的要求與活動、測量設備臺賬、對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測量設備的確定、自行校準測量設備的作業程序和方法;二是關于實施檢定、校準和驗證的證據,包括對強檢、非強檢測量設備的檢定情況及檢定證書和自行校準、驗證的情況及記錄;三是關于實施測量設備維護、管理的證據,包括按要求進行標識、維護、保養、搬運和貯存的證據,以及發現測量設備失準的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