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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505-90

最近更新:2014/4/29 | 人氣: 24354
    GB/T 12505-9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計算機軟件配置管理計劃規范 GB/T 12505-90Specification for computer software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plan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規范規定了在制訂軟件配置管理計劃時應該遵循的統一的基本要求。本規范適用于軟件特別是重要軟件的配置管理計劃的制訂工作。對于非重要軟件或已開發好的軟件,可以采用本規范規定的要求的子集。

2. 引用標準GB/T 11457 軟件工程術語GB 8566 計算機軟件開發規范GB 8567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制指南GB/T 12504 計算機軟件質量保證計劃規范

3. 術語下面給出在本規范中用到的一些術語的定義,其它術語的定義按GB/T 11457。在引用時,特別要注意線(baseline)、配置控制(configuration)、配置控制組(configuration control board)、配置檢查(configuration audit)、配置標識(configurationidentification)和配置狀態記錄(configuration status accounting)等術語的定義。
3.1項目委托單位 project entrust organization項目委托單位是指為產品開發提供資金并通常也是(但有時也未必)確定產品需求的單位或個人。
3.2 項目承辦單位 project undertaking organization項目承辦單位是指為項目委托單位開發、購置或選用軟件產品的單位或個人。
3.3 軟件開發單位 software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軟件開發單位是指直接或間接受項目委托單位委托而直接負責開發軟件的單位或個人。
3.4 用戶 user用戶是指實際全勝軟件來完成某項計算、控制或數據處理等任務的單位或個人。
3.5 軟件 software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的數據和文檔,也包括固化了的程序。
3.6 重要軟件 critical software重要軟件是指其故障會影響到人身安全、會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社會損失的軟件。3.7 軟件生存周期 software life cycle軟件生存周期是指從軟件系統設計對軟件系統提出應用需求開始,經過開發,產生出一個滿足需求的計算機軟件系統,然后投入運行,直至該軟件系統退役為止。其間經歷系統分析與軟件定義、軟件開發以及系統的運行與維護等三個階段。其中軟件開發階段一般又分成需求分析、概要設計、詳細設計、編碼與單元測試、組裝與系統測試以及安裝與驗收等六個階段。
3.8 軟件開發庫 software development library軟件開發庫是指在軟件生存周期的某一個階段期間,存放與該階段軟件開發工作有關的計算機可讀信息和人工可讀信息的庫。
3.9 軟件受控庫 software sontrolled library軟件受控庫是指在軟件生存周期的某一個階段結束時,存放作為階段產品而釋放的、與軟件開發工作有關的計算機可讀信息一人工可讀信息的庫。軟件配置管理就是對軟件受控庫中的各軟件項進行管理,因此軟件受控庫也叫做軟件配置管理庫。
3.10 軟件產品庫 software product libary軟件產品庫是指在軟件生存周期的組裝與系統測試階段結束后,存放最終產品而后交付給用戶運行或在現場安裝的軟件的庫。
3.11 接口控制 interface control接口控制是指描述有關由一個或多個部門提供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置項接口的所有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的過程。在實現之前,要確保對這些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所建議的修改已經過評審和批準。
3.12 功能基線 functional baseline功能基線是指在系統分析與軟件定義階段結束時,經過正式評審和批準的系統設計規格說明書中對待開發系統的規格說明;或是指經過項目委托單位和項目承辦單位雙方簽字同意的協議書或合同中所規定的對待開發軟件系統的規格說明;或是由下級申請經上級同意或直接由上級下達的項目任務書中所規定的對待開發軟件系統的規格說明。功能基線是最初批準的功能配置標識。
3.13 指派基線 allocated baseline指派基線是指在軟件需求分析階段結束時,經過正式評審和批準的軟件需求的規格說明。指派基線是最初批準的指派配置標識。
3.14 產品基線 product baseline產品基線是指在軟件組裝與系統測試階段結束時,經過正式評審的批準的有關所開發的軟件產品的全部配置項的規格說明。產品基線是最初批準的產品配置標識。
3.15 軟件配置 software configuration軟件配置是指一個軟件產品在軟件生存周期各個階段所產生的各種形式(機器可讀或人工可讀)和各種版本的文檔、程序及其數據的集合。該集合中的每一個元素稱為該軟件產品軟件配置中的一個配置項(configuration item)。
3.16 釋放 release釋放是指在軟件生存周期的各個階段結束時,由該階段向下階段提交該階段產品的過程。它也指將集成與系統測試階段結束時所獲得的最終產品向用戶提交的過程。后面這個過程也中做交付(delivery)。

4. 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編制大綱項目承辦單位(或軟件開發單位)中負責軟件配置管理的機構或個人,必須制訂一個包括下面各章內容的的軟件配置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各章必須按所描述的順序排列。如果某章中沒有相應的內容,則在該章標題之后必須說明"本章無內容"的字樣,并附上相應的理由。如果需要,可以在后面增加章條。如果某些材料已經出現在其它文件中,則在該計劃中應引用那些文件。計劃的封面必須標明計劃名和該計劃所屬的項目名,并必須經項目委托單位和項目承辦單位(或軟件開發單位)的代表共同簽字、批準。計劃的目次是:引言管理軟件配置管理活動工具、技術和方法對供貨單位的控制記錄的收集、維護和保存下面給出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各個章條必須具有的內容。
4.1 引言
4.1.1 目的本條必須指明特定的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具體目的,還必須描述該計劃所針對的軟件項目及其所屬的各個子項目的名稱和用途。
4.1.2 定義和縮寫詞本條應該列出計劃正文中需要解釋的、而在GB/T 11457中尚未包含的術語的定義,必要時,還要給出這些定義的英文單詞及其縮寫詞。
4.1.3 參考資料本條必須列出計劃正文中所引用資料的名稱、代號、編號、出版機構和出版年月。
4.2 管理本章必須描述負責軟件配置管理的機構、任務、職責及其有關的接口控制。
4.2.1 機構本條必須描述在各階段中負責軟件配置管理的機構。描述的內容如下:A. 描述在軟件生存周期各階段中軟件配置管理的功能和負責軟件配置管理的機構;B. 說明項目和子項目與其他有關項目之間的關系;C. 指出在軟件生存周期各階段中的軟件開發或維護機構與配置控制組的相互關系。
4.2.2 任務本條必須描述在軟件生存周期各個階段中的配置管理任務以及要進行評審的檢查工作,并指出各個階段的階段產品應存放在哪一類軟件庫中(軟件開發庫、軟件受控庫或軟件產品庫)。
4.2.3 職責本條必須描述與軟件配置管理有關的各類機構或成員的職責,并指出這些機構或成員相互之間的關系。A. 指出負責各項軟件配置管理任務(如配置標識、配置控制、配置狀態記錄以及配置的評審與檢查)的機構的職責;B. 指出上述機構與軟件質量保證機構、軟件開發單位、項目承辦單位、項目委托單位以及用戶等機構的關系;C. 說明由本計劃第4.2.2條指明的生存周期各個階段的評審、檢查和審批過程中的用戶職責以及相關的開發與維護活動;D. 指出與項目開發有關的各個機構的代表的軟件配置管理職責;E. 指出其他特殊職責,例如為滿足軟件配置管理要求所必要的批準要求。4.2.4 接口控制本條應該描述:A. 接口規格說明標識和文檔控制的方法;B. 對已交付的接口規格說明和文檔進行修改的方法;C. 對要完成的軟件配置管理活動進行跟蹤的方法;D. 記錄和報告接口規格說明和文檔控制狀態的方法;E. 控制軟件和劫持它運行的硬件之間的接口的方法。4.2.5 實現本條應該規定實現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主要里程碑,例如:A. 建立配置控制組;B. 確定各個配置基線;C. 建立接口控制協議;D. 制訂評審與檢查軟件配置管理計劃和規程;E. 制訂相關的軟件開發、測試和劫持工具的配置管理計劃和規程。4.2.6 適用的標準、條例和約定4.2.6.1 本條必須指明所適用的軟件配置管理標準、條例和約定,并把它們作為本計劃要實現的一部分;還必須說明這些標準、條例和約定要實現的程度。4.2.6.2 本條必須描述要在本項目中編寫和實現的軟件配置管理標準、條例和約定。這些標準、條例和約定可以包括如下內容:A. 軟件結構層次樹中軟件位置的標識方法;B. 程序和模塊的命名約定;C. 版本級別的命名約定;D. 軟件產品的標識約定;E. 規格說明、測試計劃與測試規程、程序設計手冊及其他文檔的標識方法;F. 媒體和文檔管理的標識方法;G. 文檔交付過程;H. 軟件產品庫中軟件產品入庫、移交或交付的過程;I. 問題報告、修改請求和修改次序的處理過程;J. 配置控制組的結構和作用;K. 軟件產品交付給用戶的驗收規程;L. 軟件庫的操作,包括準備、存儲和更新模塊的方法;M. 軟件配置管理活動的檢查;N. 問題報告、修改請求或修改次序的文檔要求,指出配置修改的目的和影響;O. 軟件進入配置管理之前的測試級別;P. 質量保證級別,例如,在進入配置管理之前,驗證軟件滿足有關基線的程序。4.3 軟件配置管理活動本章必須描述配置標識、配置控制、配置狀態記錄與報告以及配置檢查與評審等到四方面的軟件配置管理活動的需求。4.3.1 配置標識4.3.1.1 本條必須詳細說明軟件項目的基線(即最初批準的配置標識),并把它們與本計劃第4.2.2條描述的生存周期的特定階段相聯系。在軟件生存周期中,主要有三種基線,它們是功能基線、指派基線和產品基線。對于每個基線,必須描述下列內容:A. 每個基線的項(包括應交付的文檔和程序);B. 與每個基線有關的評審與批準事項以及驗收標準;C. 在建立基線的過程中用戶和開發者可的參與情況。例如,在產品基線中,要定義的元素可以包括:A. 產品的名字和命名規則;B. 產品標識編號;C. 對每一個新交付的版本,要給出版本交付號、新修改的描述、修改交付的方法、對支持軟件的修改要求以及有關文檔的修改要求;D. 安裝說明;E. 已知的缺陷和故障;F. 軟件媒體和媒體標識。4.3.1.2 本條必須描述本項目所有軟件代碼和文檔的標題、代號、編號以及分類規程。例如,對代碼來說:A. 編譯日期可以作為每個交付模塊標識的一部分;B. 在構造模塊源代碼的順序行號時,應使它適合于對模塊作進一步子修改。4.3.2 配置控制4.3.2.1 本條必須描述在本計劃第4.2.2條描述的軟件生存周期中各個階段使用的修改批準權限的級別。4.3.2.2 本條必須定義對已有配置的修改建議進行處理的方法,其中包括:A. 詳細說明書在本計劃第4.2.2條描述的軟件生存周期各個階段中提出建議的程序(可以用注上自然語言的流程圖來表達);B. 描述實現已批準的修改建議(包括源代碼、目標代碼和文檔的修改)的方法;C. 描述軟件庫控制的規程,其中包括存取控制、對于適用基線的讀寫保護、成員保護、成員標識、檔案維護、修改歷史以及故障恢復等七項規程;D. 如果有必要修補目標代碼,則要描述其標識和控制的方法。4.3.2.3 對于各個不同層次的配置控制組和其他修改管理機構,本條必須:A. 定義其作用,并規定其權限和職責;B. 如果已組成機構,則指明該機構的領導人員及其成員;C. 如果還沒有組成機構,則說明怎樣任命該機構的領導人、成員及代理人;D. 說明開發者和用戶與配置控制組的關系。4.3.2.4 當要與不屬于本軟件配置管理計劃適用范圍的程序和項目進行接口時,本條必須說明對其進行配置控制的方法。如果這些軟件的修改需要其他機構在配置控制組評審之前或之后進行評審,則本條必須描述這些機構的組成、它們與配置控制組的關系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4.3.2.5 本條必須說明與特殊產品(如非交付的軟件、現存軟件、用戶提供的軟件和內部支持軟件)有關的配置控制規程。4.3.3 配置狀態的記錄和報告本條必須:A. 指明怎樣收集、驗證、存儲、處理和報告配置項的狀態信息;B. 詳細說明要定期提供的報告及其分發辦法;C. 如果有動態查詢,要指出所動態查詢的能力;D. 如果要求記錄用戶說明的特殊狀態時,要描述其實現手段。例如,在配置狀態記錄和報告中,通常要描述的信息有:A. 規格說明的狀態;B. 修改建議的狀態;C. 修改批準的報告;D. 產品版本或其修改版的狀態;E. 安裝、更新或交付的實現報告;F. 用戶提供的產品(如操作系統)的狀態;G. 有關開發項目歷史的報告。4.3.4 配置的檢查和評審本條必須:A. 定義在軟件配置計劃的第4.2.2條所定義的軟件生存周期的特定點上執行的檢查和評審中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作用;B. 規定每次檢查和評審所包含的配置項;C. 指出用于標識和解決在檢查和評審期間所發現的問題的工作規程。4.4 工具、技術和方法本章必須指明為支持特定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所使用的軟件工具、技術和方法,指明它們的目的,并在開發者所有權的范圍內描述其用法。例如,可以包括用于下列任務的工具、技術和方法:A. 軟件媒體和媒體的標識。B. 把文檔和媒體置于軟件配置管理的控制之下,并把它正式地交付給用戶。例如,要給出對軟件庫內的源代碼和目標代碼進行控制的工具、技術和方法的描述;如果用到數據庫管理系統,則還要對該系統進行描述。又如,要指明怎樣使用軟件庫工具、技術和方法來處理軟件產品的交付。C. 編制關于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的修改狀態的文檔。因此必須進一步定義用于準備多種級別(如項目負責人、配置控制小組、軟件配置管理人員和用戶)的管理報告的工具、技術和方法。4.5 對供貨單位的控制供貨單位是指軟件銷售單位、軟件開發單位或軟件子開發單位。必須規定對這些供貨單位進行控制的管理規程,從而使從軟件銷售單位購買的、其他開發單位開發的或從開發單位現存軟件庫中選用的軟件能滿足規定的軟件配置管理需求。管理規程應該規定在本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執行范圍內控制供貨單位的方法;還應解釋用于確定供貨單位的軟件配置管理能力的方法以及監督他們遵循本軟件配置管理計劃需求的方法。4.6 記錄的收集、維護和保存本章必須指明要保存的軟件配置管理文檔,指明用于匯總、保護和維護這些文檔的方法和設施(其中包括要使用的后備設施),并指明要保存的期限。GB/T 12505-90 附錄A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示例(參考件)  計劃名 CADCSC軟件配置管理計劃 項目名 中國控制系統CAD工程化軟件系統 項目委托單位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項目承辦單位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1 引言1.1 目的本計劃的目的在于對所開發的CADCSC軟件規定各種必要的配置管理條款,以保證所交付的CADCSC軟件能夠滿足項目委托書中規定的各種原則需求,能夠滿足本項目總體組制定的且經領導小組批準的軟件系統需求規格說明書中規定的各項具體需求。軟件開發單位在開發本項目所屬的各子系統(其中包括為本項目研制或選用的各種支持軟件)時,都應該執行本計劃中的有關規定,但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對本計劃作適當的剪裁,以滿足特定的配置管理需求。剪裁后的計劃必須經總體組批準。1.2 定義本計劃中用到的一些術語的定義按GB/T 11457 和GB/T 12504。1.3 參考資料GB/T 11457 軟件工程術語GB 8566 計算機軟件開發規范GB 8567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制指南GB/T 12504 計算機軟件質量保證計劃規范GB/T 12505 計算機軟件配置管理計劃規范CADCSC 軟件質量保證計劃2 管理

2.1 機構在本軟件系統整個開發期間,必須成立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負責配置管理工作。軟件配置管理小組屬項目總體組領導,由總體組代表、軟件工程小組代表、項目的專職配置管理人員、項目的專職質量保證人員以及各個子系統軟件配置管理人員等方面的人員組成,由總體組代表任組長。各子系統的軟件配置管理人員在業務上受軟件配置管理小組領導,在行政上受子系統負責人領導。軟件配置管理小組和軟件配置管理人員必須檢查和督促本計劃的實施。各子系統的軟件配置管理人員有權直接向軟件配置管理小組報告子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情況。各子系統的軟件配置管理人員應該根據對子項目的具體要求,制訂必要的規程和規定,以確保完全遵守本計劃規定的所有要求。2.2 任務在軟件工程化生產的各個階段中,與本階段的階段產品有關的全部信息在軟件開發庫存放,與前面各個階段的階段產品有關的信息則在軟件受控庫存放。在研制與開發階段的階段產品的過程中,開發者和開發小組長有權對本階段的階段產品作必要的修改;但是如果開發者或開發小組長認為有必要個性前面有關階段的階段產品時,就必須通過項目的配置管理小組辦理正規的審批手續。因此,軟件開發庫屬開發這個階段產品的開發者管理,而軟件受控庫由項目的配置管理小組管理。軟件經過組裝與系統測試后,應該送入軟件產品庫,如欲對其修改,必須經軟件配置管理小組研究同意,然后報項目總體組組長批準。關于軟件配置要進行修改時的具體審批手續,將在第3.2條中詳細規定。2.3 職責在軟件配置管理小組中,各類人員要互相配合、分工協作,共同擔負起整個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工作。其中各類人員的分工如下:A. 組長是總體組代表,他對有關軟件配置管理的各項工作全面負責,特別要對更改建議的審批和評審負責;B. 軟件工程小組組長負責監督在軟件配置管理工作中認真執行軟件工程規范;C. 項目的專職配置管理人員檢查在作配置更改時的質量保證措施;D. 各子系統的配置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實施各自的配置管理工作,并參與各子系統的功能配置檢查和物理配置檢查;E. 用戶代表負責反映用戶對配置管理的要求,并協助檢查各類人員對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執行情況;F. 項目專職的配置管理人員協助組長開展各項軟件配置管理活動,負責審查所采用的配置管理工具、技術和方法,并負責匯總、維護和保存有關軟件配置管理活動的各項記錄。2.4接口控制對各類接口進行嚴格、合理的控制,是軟件配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整個軟件項目及其各子系統都必須對進行嚴格的控制。在工程化軟件系統中,主要的接口有如下五類:A. 用戶界面:用戶界面是指各子系統與設計人員、用戶或維護人員之間的操作約定。同時還指實現這些操作約定的物理部件的功能與性能特性。B. 系統內部接口:系統內部接口是指各子系統在集成為一個總的軟件系統時的各種連接約定。C. 標準程序接口:標準程序接口是指各應用子系統與標準子程序庫(包括宿主計算機系統已有的庫程序)之間的調用約定。D. 設備接口:設備接口是指各子系統與各種設備(包括終端和其他各種輸入/輸出設備)之間的連接約定。E. 軟件接口:軟件接口是指各個子系統與宿主計算機上的系統軟件以及與調用本軟件的其它軟件系統之間的連接約定。以上五類接口是一個軟件系統各項配置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接口修改進行合理的控制,是軟件配置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這五類接口都涉及到CADCSC軟件系統的全局,因此,當要求對這五類接口中的任一類接口進行修改時,都必須辦理正規的審批手續,最后要經項目總體組批準。具體的審批程序將在本計劃的第3.2條中規定(可參閱表1)。表1 兩類修改的審批程序步驟 A類修改的審批程序 B類修改的審批程序1 發現問題,填寫軟件問題報告單 發現問題,填寫軟件問題報告單2 項目組長評審 項目組長評審3 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評審 子系統配置管理人員評審4 項目總體組批準 子系統負責人批準5 修改配置并填寫軟件修改報告單 修改配置并填寫軟件修改報告單6 項目組長評審 項目組長評審7 軟件質量保證小組評審 子系統質量保證人員評審8 總體組批準 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與子系統負責人共同批準并報項目總體組備索2.5 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實現在實現軟件配置管理計劃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實現以下三個里程碑:A. 建立軟件配置管理小組:在項目總體組批準軟件配置管理計劃之后,立即成立軟件配置管理小組;B. 建立各階段的配置基線:隨著CADCSC軟件系統及其所屬各子系統的任務書的評審和批準,建立起功能基線;隨著總體組編寫的《CADCSC軟件需求規格說明書》的批準,建立起指派基線;隨著CADCSC工程化軟件系統的集成與系統測試的完成,建立起產品基線。C. 建立軟件庫:在本項目所屬的各個子系統的研制工作的開始,就建立起各個子系統的軟件開發庫,并在本項目配置管理小組的計算機上建立起有關該系統及其子系統的軟件受控庫。以后在每個開發階段的結束,建立各個子系統的新的開發庫,同時把這個階段的階段產品送入總的軟件受控庫,并在各個子系統的計算機上建立軟件受控庫的副本。軟件受控庫必須以主軟件受控庫為準。當全部開發工作結束,在配置管理小組的計算機上建立起軟件產品庫,并在各子系統的計算機上建立軟件產品庫的副本。2.6 適用的標準、條例和約定除應奠定本計劃第1.3條中指出的參考資料以及本計劃中的其他章條所作的各項規定外,還應該遵守如下標準、條例和約定:A. 軟件開發庫、軟件受控庫與軟件產品庫的操作規程與管理規程;B. 系統、子系統、模塊和程序單元的命名約定;C. 文檔和測試用例的命名和管理規程。這引起命名約定、操作規程與管理規程應由CADCSC項目技術組負責制訂,并應認真聽取各子系統項目負責人的意見,最后報項目總體組審批。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某些條款需要修改,則必須辦理正規的審批手續,最后要經項目總體組批準。具體的審批程序將在本計劃的第3.2條中規定。

3 軟件配置管理活動3.1 配置標識3.1.1 文檔所有為本項目編制的文檔,都要符合GB 8567中的規定。CADCSC軟件系統及其所屬的各個子系統所編寫的文檔數目,可根據GB 8567的規定作適當的剪裁。剪裁方案由技術組提出建議,報總體組批準。3.1.2 程序所有屬于本項目的程序、分程序、模塊和程序單元,都要按照由項目技術組制訂,且經總體組批準的軟件系統的命名約定的規定來標識。3.1.3 各類基線所有屬于本項目及其各子系統的各類基線,首先要按照任務書、軟件需求規格說明書的規定確定其技術內容,然后按照軟件系統的上述命名約定的規定來標識。3.2 配置控制軟件配置的更改管理適用于本項目的所有文檔和代碼,其中包括本項目的各個運行軟件,也包括為本項目專門開發的支持軟件。配置控制的要點如下:A. 修改批準權限;對本項目各個子系統及其專用支持軟件的功能基線、指派基線、產品基線及其集成系統的任何修改(稱為A類修改),都必須通過項目配置管理小組討論,并必須經總體組批準;對本項目各個子系統及其專用支持軟件的其他階段產品的任何修改(稱為B類修改),都必須通過本項目各個子系統的配置管理人員審查,并經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與各個子系統負責人的共同批準并報項目總體組備案。B. 修改審批程序:上述兩類修改的審批程序如表1。C. 修改控制工具:修改控制工具是協助軟件配置管理人員進行配置控制的有效手段。3.3 配置狀態審計利用軟件問題報告單和軟件修改報告單對項目子系統及其支持軟件的配置狀態進行追蹤。對軟件問題報告單和軟件修改報告單的追蹤應由軟件配置管理工具自動實現,用戶可通過該軟件系統對其進行查詢。注:本計劃在此處應給出軟件問題報告單與軟件修改報告單的具體格式,并作出必要的說明。鑒于本計劃擬采用附錄B(參考件)中建議的格式,因而這兩個報告單的格式及其說明可參閱附錄B。3.4 配置的檢查和評審項目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要對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軟件進行物理配置檢查;對本項目及其各個子系統的每一個新的釋放進行功能配置檢查和物理配置檢查;對宿主計算機系統所提供的軟件和硬件配置要每隔半年檢查一次;在軟件驗收前要對宿主計算機系統、各個子系統及其專用支持軟件的配置進行綜合檢查。在軟件開發周期各階段的評審與檢查工作中,要對該階段所進行的配置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評審和檢查。應該進行評審與檢查的內容與次數,由CADCSC軟件質量計劃規定。配置修改的審批程序按本計劃第3.2條的規定處理(見表1)。

4 工具、技術和方法在軟件的開發過程中,與軟件配置有關的工具有軟件測試工具、軟件配置管理工具、文檔輔助生成工具與圖形編輯工具等到三種。A. C軟件測試工具:它支持用C語言編寫的模塊的靜態分析、結構測試與功能測試。主要功能為:協助測試人員判斷程序結構與變量使用情況是否有錯;給測試人員提供模塊語句覆蓋C0和分支覆蓋率C1的值、并顯示未覆蓋語句和未覆蓋分支的號碼及其分支謂詞,給出不同測試用例有效性的表格;同時提出功能測試的有效情況,并協助組織最終交付給用戶的有效測試用例的集合。B. 軟件配置管理工具:它支持用戶對源代碼清單的更新管理以及對重新編譯與連接的代碼的自動組織;支持用戶在不同文檔相關內容之間進行相互檢索并確定同一文檔某一內容在本文檔中的涉及范圍;同時還應支持軟件配置管理小組對軟件配置更改進行科學的管理。C. 文檔輔助生成工具與圖形編輯工具:它主要協助用戶繪制描述程序流程與結構的DFD圖與SC圖、繪制描述軟件功能(輸入、輸出關系)的曲線以及繪制描述系統特性的一些其他圖形,同時還可生成若干與CADCSC軟件文檔編制大綱適應的文檔模板。用戶利用這個工具的正文與圖形編輯功能以及上述輔助功能,可以比較方便地產生清晰悅目的文檔,也有利于對文檔進行更改,這有助于提高文檔的編制質量。有關這些工具的詳細需求可參閱這三項工具的需求規格說明書中的規定。

5 對供貨單位的控制CADCSC項目所屬的各個子系統開發組如果需要從軟件銷售單位購買、委托其他開發單位、從開發單位現存軟件庫選用或從項目委托單位或用戶的現有連鎖反應加中選用軟件時,則在選用前應向CADCSC總體組報告,然后由CADCSC總體組組織"軟件選用評審小組"進行評審、測試與檢查,只有當演示成功、測試合格后才能批準使用。如果只選用其中部分內容,則按等待開發軟件的處理過程辦理,此時CADCSC總體組不予預。在進行上述工作過程中,軟件配置管理人員要進行下列工作:A. 項目的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要參加對上述四類由間接供貨單位提供的軟件的物理配置檢查; 這些軟件的功能配置檢查由項目的軟件質量保證小組負責。B. 在這些軟件送入軟件受控庫與其他軟件成分進行組裝之前,軟件配置管理小組要對其存放媒體和配置標識進行認真的審查。C. 由軟件質量保證小組審查選用的上述四類軟件,必須經過正式的驗收手續,并由項目技術管理小組負責人批準,然后置于軟件配置管理小組的控制之下。

6 記錄的懼維護和保存在本項目及其所屬的各個子系統的研制與開發期間,要進行各種軟件配置管理活動。準確記錄、及時分析并妥善存放有關這些活動的記錄,對這些軟件的下沉運行與維護工作十分有利。在軟件配置管理小組中,應有專人負責收集、匯總與保存這些記錄。A. 基礎上組裝系統、各個子系統、專用支持軟件及選用軟件的功能基線、指派基線與產品基線要送入軟盤或磁帶,至少必須一式兩份且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這些記錄應該每6個月拷貝一次,以免意外損傷與自然老化。B. 上述這些軟件的文檔也應送入軟盤或磁帶,至少必須工式兩份且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并應有一份打印的硬拷貝。磁媒體應該每隔6個月拷貝一次,以免意外損傷與自然老化。C. 軟件產品的源程序、測試數據、測試報告及其他有關文檔,除了按A、B規定妥善存放外,要在項目結束后再保存2年,或在條件成熟時轉交給這些軟件產品的生產系統。注:具體保存年限要根據項目的性質與開發單位的任務來確定,此處僅作為一個示例。D. 上述這些軟件的各項配置的個性狀態、評審記錄與修改歷史,要作為這些軟件的歷史記錄來保存,目前可用打印硬拷貝一式兩份存放,有條件時再轉移到在線光學存儲媒體中。E. 鑒于處理版權或清理財務的需要,本軟件系統的各項配置可能要求存放5~7年,但由于我國對這些問題尚無明確的規定,因此,有關本條款的具體規定待將來有必要與可能時再作修改與補充。 附錄B配置管理報表及其格式(參考件)B1 軟件問題報告單(SPR)在系統的運行與維護階段對軟件產品的任何修改建議,或在軟件開發的任一階段中對前面各個階段的階段產品的任何修改建議,都應填入軟件問題報告單。軟件問題報告單的格式見表B1。B1.1 配置管理人員填寫內容表中A、B、C、P和狀態等項目是由負責修改控制的配置管理人員填寫的。表中其他各項即D、E、F、G、H、I、J、K、N和O各項是由發現問題的人或申請配置管理的人填寫的,他可能還要填寫J、L和M三項內容。前四項內容的意義如下:A是由配置管理人員確定的登記號,一般按報告問題的先后順序編號;B是由配置管理人員登記問題報告的日期;C是發現軟件問題的日期;P是填寫若干補充信息和修改建議。關于配置管理七種狀態的含義在下面解釋。B1.2 配置管理狀態狀態一欄分成七種情況,現分別說明如下:1表示軟件問題報告正被評審,已確定采取什么行動;2表示軟件問題報告已由指定的開發人員去進行維護工作;3表示修改已經完成、測試好,正準備釋放給主程序庫;4表示主程序庫已更新,主程序庫修改的重新測試尚未完成;5表示已經進行了復測,但發現問題仍然存在;6表示已經進行了復測,已經順利完成所做的修改,軟件問題報告單被關閉(維護已完成);7表示留待以后關閉,因問題不是可重產生的,或者是屬于產品改善方面的,或者只具有很低的優先級等等。B1.3配置管理申請人員填寫的內容在軟件問題報告單中,屬于配置管理申請人填寫的各項內容的意義如下:D、E兩項是項目和子項目的名稱,F是該子項目的代號,這應按配置標識的規定來命名代號;階段名和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和電話等的含義是顯而易見的;G表示問題屬于哪一方面,是程序的問題還是例行程序的問題,是數據庫的問題還是文檔的問題,是功能適應性修改還是性能改進性修改問題,也可能是它們的某種組合;H表示子例行程序/子系統,即要指出出現問題的子例行程序名字,如果不知是哪個了例行程序,可標出子系統名,總之,盡可能給出細節;I是修訂版本號,指出出現問題的子例和程序版本號;J是媒體,表示包含有問題的子例行程序的主程序庫存儲媒體的標識符;K是數據庫,表示當發現問題時所使用的數據庫標識符;L是文檔號,表示有錯誤的文檔的編號;M表示出現錯誤的主要測試實例的標識符;N是硬件,表示發現問題時所使用的計算機系統的標識;O是問題描述/影響,填寫問題征候的詳細描述,如果可能則寫明實際問題所在,還要給出該問題對將來測試、界面軟件和文檔等的影響。B2 軟件修改報告單(SCR)對軟件產品或其階段產品的任何修改,都必須經過評審、批準后才能重新投入運行或作為階段產品釋放。這一過程用軟件修改報告單(software change report)給以記錄。軟件修改報告單的格式見表B2。當收到了軟件問題報告單之后,配置管理人員便填寫軟件修改報告單。軟件修改報告單要指出修改類型、修改策略和配置管理狀態,它是供配置控制小組進行審批的修改申請報告。表中各項內容的意義如下:A是登記號,它是配置修改小組收到軟件修改報告單時所作的編號;B是配置管理人員登記軟件修改報告單的日期;C是已經準備好軟件修改報告單、可以對它進行評審的時間;D、E和F的意義與軟件修改報告單的編號,如該編號中提出的問題只是部分解決,則在填寫時要在該編號后附以字母P(PAET表示部分之意);H指出是程序修改、文檔更新、數據庫修改還是它們的組合,如果僅是指出用戶文檔的缺陷則在解釋處作上記號;I是修改的詳細描述,如果是文檔更新,則要列出文檔更新通知單的編號;如果是數據庫修改,則要列出數據庫修改申請的標識號;J是批準人,經批準人簽字、批準后才能進行修改;K是語句類型,程序修改中涉及到的語句類型包括:輸入/輸出語句類、計算語句類、邏輯控制語句類、數據處理語句類(如數據傳送、存放語句);L是程序名,批被修改的程序、文檔或數據庫的名字。如果只要求軟件修改報告單做解釋性工作,則是重復軟件問題報告單中給出的名字;M指當前的版本/修訂標識;N指修改后的新版本/修訂本標識;O指數據庫,如果申請數據庫修改,這里給出數據庫的標識符;P是數據庫修改申請號DBCR;Q指文檔,即如果要求文檔修改,這里給出文檔的名字;R是文檔更新通知單編號DUT;S表示修改是否已經測試,指出已對修改做了哪些測試,如單元、子系統、組裝、確認和運行測試等,并注明測試成功與否;T指出在軟件問題報告單中給出問題描述是否準確,并回答是或否;U是問題注釋,準確地重新敘述要修改的問題;表B1 軟件問題報告單(SPR)登記號 (A)軟件問題報告單 登記日期 (B) 年 月 日發現日期 (C) 年 月 日項目名 (D) 子項目名 (E) 代號 (F)軟件 需求 概要 詳細 編碼 組裝 安裝 運行 1 2 3 4 5 6 7階段名 定義 分析 設計 設計 測試 測試 驗收 維護 狀態□ □ □ □ □ □ □ □ □ 姓名 電話報告人 地址問題(G) 例行程序□ 程序□ 數據庫□ 文檔□ 改進□子例行程序/子系統:(H) 修改版本號:(I) 媒體:(J)數據庫:(K) 文檔:(L)測試實例:(M) 硬件:(N)問題描述/影響:(O) 附注及修改建議:(P)表B2 軟件個性報告單(SCR)登記號(A)軟件修改報告單 登記日期(B)年 月 日評審日期(C)年 月 日項目名(D) 子項目名 (E) 代號 (F)響應哪些SPR:(G)修改類型(X) 修改申請人(Y) 修改人(Z)修改:(H) 程序□ 數據庫□ 文檔□ 解釋□修改描述:(I)  批準人:(J)改動:語句類型:(K) I/O□ 計算□ 邏輯□ 數據處理□程序名:(L) 老版本號:(M) 新版本號:(N)數據庫(O) DBCR:(P) 文檔:(Q) DUT:(R)修改已測試否:(S) 單元 子系統工程 組裝 確認 運行成功否:(S) SPR的問題敘述準確否?(T) 是□ 否□附注:(U) 問題來自:(V)系統設計規格說明書□ 需求規格說明書□ 設計說明書□ 數據庫□ 程序□資源來自:(W)人工數:(單位:人日) 計算機時間:(單位:小時) V指明問題來自哪里,如系統設計規格說明書、軟件需求規格說明書、概要設計說明、詳細設計說明書、數據庫、源程序等;W說明完成修改所需要的資源估計,即所需要的人月數和計算機終端時數;X 指出所要進行修改的類型,由執行修改的人最后填寫。修改類型主要有適應性修改、改進性修改以及計算錯誤、邏輯錯誤、輸入和輸出錯誤、接口錯誤、數據庫錯誤、文檔錯誤以及配置錯誤等的修改;Y是提出對軟件問題進行修改的人員或單位;Z是完成軟件問題修改的人員或單位。  附加說明: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本標準由北京航空天大學計算機軟件工程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子讓、周伯生、黃征、張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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