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要求識別和評審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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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明確鑒別客戶之需求及需求更改,確保本公司與客戶雙方所認定的要求得到識別及評審。
2 范圍
本司與客戶間書面交易
3 定義
產品要求包括:
3.1顧客規定的要求,包括對交付及交付后活動的要求;
3.2顧客要求的環保規定;
3.3顧客雖然沒有明示,但規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預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3.4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5組織確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 權責
4.1 生管課:負責確認顧客的要求并主持訂單評審及確認交期;
4.2 工程課:負責對規格的評審,評估制程能力是否滿足要求;
4.3 品管課:負責評估檢驗能力及手段是否能滿足需求;
4.4 制造課:負責評估人力/設備是否滿足需求;
4.5 資材課:負責評估供應商/服務商的供應能力是否能夠滿足要求
4.6 經理:負責顧客要求的確認及訂單評審記錄表的核準。
5 內容
5.1 生管課接獲客戶快件、FAX或E-mail的訂單,簽收相關訂單及顧客對產品的相關要求并組織進行訂單評審。
5.2 生管課主持評審訂單規格,產品品質及技術要求有關法規要求,以及物料供應情況、生產能力、確認交貨期等。評審方式:以訂單評審記錄表的方式進行。經過核準之后的訂單評審記錄表分發至工程、資材、品管、制造,并依評審記錄表中之要求展開作業。有環保要求的訂單需在記錄中注明其具體要求.
5.3 經過評審之后的訂單,生管依客戶需求以書面郵寄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方式與客戶確認訂單但需注明下述項目:
5.3.1 產品要求已定義明確
5.3.2 當客戶未提供書面要求時,接收且已確認客戶要求
5.3.3 合約或訂單要求不同于先前的陳述(如單價、規格與交期)已得到解決。
5.3.4 組織有能力滿足所定義之產品要求
5.3.5 組織有能力滿足客戶環保要求
5.4 顧客溝通
生管課業務應對以下有關方面確定并實施與顧客溝通的有效安排:
5.4.1產品信息
5.4.2問詢、合同或訂單的處理,包括對其修改;
5.4.3顧客反饋,包括顧客抱怨
5.4.4環保要求
5.5 生管將確認后訂單轉成“廠內制令單”,發給工程課、品管課、制造課,資材課。
5.6 當訂單要求發生變更時,生管課與客戶依快件、E_Mail或FAX等方式協商處理,再按5.3執行。
5.7 相關記錄依“記錄控制程序”規定保存。
6 參考文件
6.1 “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序”
6.2 “記錄控制程序”
7 表單/記錄
1.1 “訂單評審記錄表”
1.2 “廠內制令單”
8 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