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9174
1、目的
依據相關環境法律法規,制定公司防止土壤污染的規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3、職責
3.1 R&M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可能污染土壤的設備設施的管理、維修與保養。
3.2環境管理中心負責廠區土壤污染的監測、管理。
4、工作程序
4.1管理對象
4.1.1空壓機的含油廢水及設備漏油―――R&M部門。
4.1.2發電機的含油廢水及設備漏油―――R&M部門。
4.1.3柴油箱管閥泄漏及清洗后含油廢水―――R&M部門。
4.1.4化學品使用及搬運中的泄漏―――相關部門。
4.1.5廢品倉庫―――GA部門
4.2被污染土壤的測定
4.2.1對4.1中所列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源的管理對象要進行定期檢查,其設備與設施所處地面應是水泥地面或經過特殊處理的地觀,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發生較大規模的事故,可能對土壤有嚴重影響時,由環境管理中心申請,經環境管理者代表批準,環境管理中心負責招手具備資格的環境檢查機構對土壤進行測定(如有需要,要根據測定結果,與相關環境法規相對照),并將判定結果報告給環境管理者代表。
4.3土壤污染的控制
4.3.1對可能成為污染發生源的設備、設施、工程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制度,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
4.3.2在測定和巡視,檢查中發現異常時,責任部門應迅速查明原因并做改善處理。
4.3.3盡量避免公司內可能發生土壤污染的活動,對法律規定需要申報的設施和有害物質的使用要調查預測,事前評價,需要時應采取預防污染對策。
4.4應急處置
4.4.1若測定結果超過環境法規有關規定時,環境管理中心應責成有關部門迅速查明其原因,向環境管理者代表匯報。
4.4.2環境管理中心根據《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責任部門采取措施,并做好記錄。
4.5應急措施
4.5.1與土壤污染有關的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急措施參照《應急準備與反應控制程序》。
4.6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與土壤污染有關的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參照《環境影響設備管理程序》進行。
5、程序
《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環境影響設備管理程序》
《應急準與反應控制程序》
6、環境記錄及保存
環境記錄/表格
月環境檢查報告
環境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