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更新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3276
(2) 一般環境因素
a. 進一步改進的技術可行,有投資保證可實現且影響企業形象、受相關方關注的環境因素;
b. 近期(一、二年內)改進有難度(技術不成熟或投資過高)且潛在危害健康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環境因素;
c. 近期(一、二年內)改進有難度(技術不成熟或投資過高)且向環境排放污染物質的環境因素;
d. 近期(一、二年內)改進有難度(技術不成熟或投資過高)且浪費資源、能源的環境因素。
e. 除重大環境因素外所有只能列為遠期目標,技術經濟暫不可行的環境因素;
f.進一步改進的技術可行,有投資保證可實現且可持續改進逐漸替代使用綠色產品 的環境因素;
g.近期(一、二年內)改進有難度(技術不成熟或投資過高)且可持續改進逐漸替代使用綠色產品的環境因素;
h.近期(一、二年內)改進有難度(技術不成熟或投資過高)且影響企業形象、受相關方關注。
C. 確認重要環境因素
形成重要環境因素臺帳,并送環境管理者代表批準。
5.4.5環境因素的更改
a. 當公司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發生變化時,必須對因此引起環境因素的變化進行識別,并對公司的“環境因素臺帳”進行更新;
b. 當公司引進新的生產線、新的設備或其它情況發生后,引起環 境因素重大的變化時,由環境管理者代表組織各部門推進委員 或有關技術專家對發生變化的區域進行環境因素的重新識別;
c.每隔三年,由環境管理者代表組織對公司的環境因素進行全公 司性的重新識別,并考慮對環境因素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和修 訂。在此期間,公司按照環境因素的更改方法的要求對公司的 環境因素進行不斷更新。
5.4.6重要環境因素的更新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需對公司的重要環境因素進行重新評價:
a.當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發生重要變化時;
b.當重要環境因素所對應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發生明顯變化時;
c.當識別出新的環境因素時;
d.當相關方的抱怨明顯增多時;
e.當重要環境因素的評價方法與準則發生變化時;
f.重要環境因素的更改工作由環境管理者代表組織有關人員執行;
6、相關文件
6.1《環境法律法規的獲取與確定程序》
7、記錄
7.1環境因素調查表
7.2環境因素臺帳
7.3重要環境因素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