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應變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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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緊急情況(如火災、地震、風災、雷擊、化學品泄露、停電、停水等)下的緊急應變措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職員。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廠區內的一切人員及物資的調配;
3.2人事部主管負責各部門人員的統計,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反映有關事件的發生、現狀、處理情況;
3.3在廠區內各部門經理或主管為本部門的負責人;
3.4廠區內員工/職員應按所屬部門編制,聽從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的統一指揮和領導;
3.4.1生產線上的員工要聽從主管的統一指揮。
3.5緊急情況下各部門經理或主管應聽從警衛人員的指引。
4、緊急應變組織
4.1各時段緊急應變組織
4.1.1第一時段7:00-19:00的負責人為安全主任,組織為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4.1.2第二時段19:00-7:00的負責人為生產部經理,組織同4.2。
4.2公司緊急應變組織表
4.2.1公司緊急應變組織為安全管理委員會全權負責。
4.3緊急應變先期控制中心
4.3.1位置,緊急應變先期控制中心為人事部;
4.3.2消防防護計劃
4.3.2.1全廠的保安、電工、AI技術員、錫爐技術員、部門主管、倉庫職員物料員每年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
4.3.2.2保安定期實際操作訓練,包括消防器材使用,消防栓接駁使用;
4.3.2.3電工、AI技術員、錫爐技術員、部門主管定期實際操作訓練;
4.3.2.4消防安全主任,保安主管經政府部門受訓;
4.3.2.5全廠每年進行一次防火演習,并記錄在員工疏散報告上。
4.3.3業務消防隊編組
4.3.3.1警戒組,由保安組成,負責報警,引導消防車及消防隊員,迅速打開各通道及疏散口,維持秩序,嚴禁有人趁機偷盜和破壞,疏散圍觀人員;
4.3.3.2消防組,即滅火組,由保安、錫爐技術員組成,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立即攜帶消防工具和器材,迅速趕到現場,有組織、有計劃進行滅火撲救或控制火災蔓延;
4.3.3.3救護組,由部門經理、主管組成,負責搶救圍困人員及滅火受傷人員;
4.3.3.4通訊組,由寫字樓文員組成,對外緊急報案和求援工作,對內緊急通知公司員工疏散及內外聯系情況通報,通知救災求援工作。
4.3.4火災預防管理
4.3.4.1廠內禁止吸煙,嚴禁帶火種到倉庫內,違反規定者由人事部處理;
4.3.4.2公司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設計時要符合消防的有關規定;
4.3.4.3工程部的維修組設專人管理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嚴禁私自挪用和使用;
4.3.4.4動火作業單位要在指定作業區域內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