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及緊急情況應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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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聯絡圖中記述內容為:管理責任者、管理員、設備保養者及連絡對象、電話等。
4.3.3 記述內容變更時迅速更新此聯絡圖。
4.4 教育和模擬訓練
4.4.1 責任部門經理考慮可預見的情況(地震、爆炸、臺風、火災、停電、泄漏/濺漏等)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并根據實施要領・程序進行針對人和設備的模擬訓練。
4.4.2 教育和訓練按以下條件實施:
1) 以事故・緊急情況可能發生的工作場所、工位、設備的人員為對象每年進行1次。
2) 針對設備的訓練則以設備的維護保養代替實行。
3) 盡管模擬訓練是對根據要領・程序在可能范圍內實施了的事項進行確認,但模擬訓練實施后仍對要領・程序的步驟進行評審,若有不完備之處則予以改正。
4) 實施部門將模擬訓練的結果記入《模擬訓練報告書》并作為環境記錄予以保管。
4.4.3 實施模擬訓練前必須事先確定以下項目:
1) 實施日程及場所
2) 對象設施和設備
3) 模擬的情況(地震、火災、事故等)
4) 需確認的工作場所和人員
4.5 事故・緊急情況的基本行動
4.5.1 按人身安全優先、使對周圍的環境影響最小化的原則行動。
1) 確保自身安全并通知周圍人員撤至安全場所避難。
2) 盡可能地使各項功能停止(關閉設備/斷電等),若在初期階段則使用備用器材實施適當的污染防止行動。
3) 迅速聯絡上司。
4.5.2 事故・緊急情況發生時的應對是根據《事故・緊急情況聯絡圖》以下程序實行。
1) 第一發現者迅速聯絡上司(或其代理者)或責任部門經理或其他責任人員。責任人員到場之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要領采取必要的挽救行動。
2) 收到聯絡的上司等人員到現場確認并迅速采取挽救和防止污染的措施。
3) 責任部門經理向工場長聯絡事故及緊急處置內容。
4) 工場長到現場確認并指示責任部門經理采取恢復措施、消除污染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再發防止對策。
5) 污染擴散到公司區外時、責任部門經理在繼續實施污染防止措施的同時迅速向當局通報事故的狀況及應對處置的概要。
4.5.3 責任部門經理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應對相關程序或要領・程序進行評審,評價預防措施的適用性,有不完備之處時則改正之,文件修改根據《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進行。
4.6 根據外部情報的應對
來自外部的通報由《環境信息交流管理程序》所規定的窗口部門依《事故・緊急情況連絡圖》采取以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