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 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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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實施與運作
4.4.1 架構與責任
對于管理、執行及驗證組織活動、及制程中具有安全衛生風險之人員,其角色、責任及權限應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導溝通,以促進安全衛生管理。高階主管負有職業安全衛生之最終責任。組織應指派高階主管中之一員(例如大型組織中之執行委員會成員)為管理代表以負特殊責任,并確認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在組織中所有地點及領域的運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項適切地實施及執行。管理階層應提供實施、管制及改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所需要的資源。
備考: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門技能、技術及財務的資源。
組織的管理代表應具有界定之角色、責任及權限以進行下列任務:
確認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各項要求是根據本標準而建立、實施及維持的;
確認向高階主管報告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績效以供審查,并做為改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依據。所有負管理責任者應展現其對安全衛生績效改善的承諾
4.1 一般要求事項
組織應建立并維持一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本(4) 節將說明此系統的要求。
4.2 安全衛生政策
組織應有高主管授權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清楚陳述整體安全衛生目標與改善安全衛生績效之承諾。該政策應:
對組織之安全衛生風險的性質及規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續改善之承諾;
包括對至少符合目前適用的安全衛生法令規章及組織須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項之承諾;
已文件化、實施及維持;
傳達給所有員工,使其認知個人的安全及衛生責任;
可向利害相關者公開;以及
定期審查以確認該政策保持對組織的相關性及合宜性。
4.3 規劃
4.3.1 危害鑒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
組織應建立并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持續鑒別危害、評估風險及實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應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動;
所有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之活動(包括分包商及訪客);
工作場所中由組織或其他單位所提供之設施。
組織在設定本身的安全衛生目標時,應確認已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險控制的效果納入考慮。組織應 此項資訊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
組織之危害鑒別及風險評估的方法應:
依據組織之相關范圍性質及時機定義,以確保其為主動式而非被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