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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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中存在電離輻射影響時,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防護。 6.5.2對封閉性放射源外照射的防護,應根據劑量強度、照射時間以及與照射源的距離,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6.5.3對內照射的防護,應制訂必要的規章制度,采用生產過程密封化、自動化或遠距離操作。 6.5.4對操作和使用放射線、放射性同位素儀器和設備的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防護。 6.5.5放射源庫、放射性物料及廢料堆放處理場所,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6.5.6使用激光的作業環境,禁止使用產生鏡面反射的材料,光通路應設置密封式防護罩。 6.5.7高頻、微波、激光、紫外線、紅外線等非電離輻射作業,除合理選擇作業點外,應按危害因素的不同性質,采取屏蔽輻射源、加強個體防護等相應的防護措施。 6.6防作業環境氣象異常 6.6.1除工藝、作業、施工過程的特殊需要外,應防止氣溫、氣壓、氣濕、氣流對人員的不良作用。 6.6.2根據生產特點,采取相應措施,保證車間和作業環境的氣象條件符合防寒、防暑、防濕的要求。 6.6.3根據寒暑季節和生產特點,對室外、野外作業,采取防寒保暖、防雨防風、防雷電、防濕和防暑降溫措施,并設置休息場所。 6.7安全標志和報警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