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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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生產物料、產品、剩余物料的貯存和運輸; i.人員選擇; j.防護技術措施; k.管理措施; l.其他。 4.3根據危險和有害源特點,明確規定相應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和防護帶。 4.4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標準的編寫應符合 GB l.8規定。 5對影晌生產過程安全、衛生備因素的一般要求 5.1闡明危險和有害因素 在規劃、設計、組織和實施生產時,必須首先闡明以下內容: a.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或可能產生的危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性質,危害的途徑和后果; b.可能產生危險和有害作用的過程、設備、場所和物料; c.危險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濃度,以及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規定的指標。 5.2廠址、礦區、施工作業區的選擇及其平面布置 5.2.1選址的原則: a.選址時,除考慮其經濟性和技術合理性外,還必須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同時選定生活區、水源以及有害廢氣、廢水、廢渣的排放點; b.生活飲用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規定; c.產生危害較大的氣體、煙霧、粉塵、噪聲、振動、電磁輻射等的工業企業選址時,必須遵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 d.掌握廠址、礦區、施工作業區及其周圍環境的工程地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