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1363
1. 目的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作出應急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訂本程序。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區域內有可能發生的工傷事故火災、爆炸事故以及特殊的氣候(如臺風、暴雨洪水等)緊急情況。
3權責
3.1后勤部門負責制訂重大事故的應急計劃。
3.2后勤部負責定期對消防隊進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訓和組織消防演習,發生火災時組織救護工作。
3.3后勤部門負責與消防、醫療等單位聯系。
3.4辦公室、生產處、后勤部門負責遭受臺風襲擊或發生洪水災害時組織搶險工作。
3.5后勤部門主管應負責應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工作。
4.定義
(無)
5.作業內容
5.1應急準備
5.1.1公司成立應急準備領導小組,由后勤部門主管任組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代表任副組長,組員由生產處、辦公室、后勤部等部門組成。
5.1.2事故易發生部門(車間、班組)成立應急隊并落實應急措施。
5.1.3每年舉行一次應急演習,驗證應急計劃和措施。
5.1.4后勤部負責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隊、醫院等單位以及公司各相關部門、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的通訊聯絡表,并與消防隊、安全生產局等保持聯絡,以獲取安全及衛生方面的相關資訊。
5.2應急響應
5.2.1事故發生后緊急響應流程圖(附件一)
5.2.2火災發生事故時
5.2.2.1火災發生時,發現人員應迅速將此信息傳遞給后勤部和職業健康安全執行委員,同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擴大,由后勤部聯絡各部門及消防隊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災。
5.2.2.2若火勢不能控制,在應急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立即通知市消防隊,報警時必須講明起火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公司電話號碼等詳細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5.2.2.3后勤部負責組織人員將受傷者轉送醫院或通知醫院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5.2.2.4其他管理人員參與協助現場的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等調度工作。
5.2.3工傷事故發生時:
5.2.3.1各生產車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時,最接近傷害者之同事或干部應立即反應部門主管及OHSAS執行委員,進行緊急救護及處理,并立即反應后勤主管(OHSAS執行干事)進行后續處理。
5.2.3.2如屬重大工傷事故者,后勤部主管(OHSAS執行干事)應立即安排車輛緊急送醫院治療,并通知OHSAS副管理代表進行后續處理。
5.2.4自然災害發生時
5.2.4.1自然災害指水災、地震、颶風、人為不可抗拒之災害。
5.2.4.2如可預知的自然災害(颶風、水災等)后勤部主管(OHSAS執行干事)應事前做好預防通知與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