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程序文件-施工過程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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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分項工程實施過程中,應使用符合產品特性的監視和測量裝置,并對產品實施適時的監視和測量,執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并應形成符合相關要求的記錄。
5.4竣工階段控制
⑴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后,進行竣工驗收,實施放行和交付,執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⑵工程竣工后應與顧客簽訂《工程保修合同》,工程部應及時擬定《工程回訪計劃》,并組織落實。
5.5特殊過程控制工程項目部應對特殊過程實施確認。公司規定的特殊過程包括:橋面防水、地下防水、有特殊要求的部位焊接施工等。
5.5.1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或《項目質量計劃》中明確上述所需確認的特殊過程。
5.5.2特殊過程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報工程部審批。
5.5.3特殊過程的實施,應使用滿足要求的設備和具有相應資質或有能力實施的人員,這些設備和人員需要得到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認可。
5.5.4工程項目部在實施特殊過程中明確人員分工,部署人員和設備到位。技術人員負責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質檢員監督特殊作業過程人員按照技術交底作業,技術負責人對實施結果進行確認。
5.5.5特殊過程實施前,項目部通知工程部,工程部對特殊過程實施旁站,并做好檢查記錄。
6、相關文件
6.1公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審辦法》
6.2公司《質量計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
6.3公司《施工計劃管理實施細則》
6.4市建委《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暫行規定》
6.5《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補充標準》
6.6國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
6.7公司《現場設備管理辦法》
7、質量記錄
7.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批記錄
7.2施工過程檢查記錄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承建工程的整個施工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確保提供滿足法律法規和顧客要求的產品。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項目。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7.5.1、7.5.2條款。
3、職責
3.1工程部
⑴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本程序,監督、檢查施工過程;
⑵審核工程項目《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