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預備步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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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包裝形式、方法和材料;
h)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標識,和(或)處理、制備和使用說明書;
i)分銷方式:包括運輸和銷售。
4.4.4原料、輔料、與食品接觸材料描述表應包括如下方面的信息,其詳略程度應足以識別和評價食品安全危害。
a)化學、生物和物理特性;
b)配制輔料的組成,包括添加劑和加工助劑;
c)產地;
d)生產方法;
e)交付方式,包裝和貯存條件;
h)使用或加工前的預處理;
i)與采購原料和輔料預期用途相適宜的食品安全接收準則或規范。
4.5描繪布置圖
反映加工場所的平面結構、設施設備位置,表明原料、中間產品、成品、廢品、垃圾以及人員在內的流動情況,應特別標明蟲害、鼠害的防治設施。
4.6產品或過程類別的流程圖
4.6.1食品安全小組負責繪制管理體系覆蓋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產品或過程類別的流程圖。
4.6.2流程圖應清晰、準確和足夠詳盡,提供食品安全危害可能出現、增加或引入的信息。
4.6.3流程圖應包含如下信息:
a)所有操作步驟的順序和相互關系;
b)源于外部的過程和分包的工作;
c)原料、輔料和中間產品投入點;
d)返工和循環點;
e)終產品、半成品和副產品轉出點及廢棄物的排放點。
4.7過程步驟和控制措施的描述
4.7.1食品安全小組負責利用操作性前提方案和產品描述提供的信息,食品安全小組對與流程圖對應的每個步驟進行詳細的說明。
4.7.2描述應包括如下內容,并規定其嚴格程度以滿足實施危害分析所需。
a)流程的操作和活動;
b)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和工具;
c)投入或產出的物料;
d)過程參數(如溫度、添加物的點/形式,流程等)、應用強度(或嚴格程度)(如時間、水平、濃度等)和加工差異性(相關時);
e)影響選擇控制措施及其嚴格程度的外部要求(如來自顧客或主管部門)。
4.7.3可能的控制措施包括貫穿食品鏈的各種應用措施,包括:
a)食品處理和消費的良好規范中(農業、動物養植、衛生)和良好消費者規范;
b)包括于生產、加工、分銷(含運輸)、貯藏和零售中應用的方法;
c)食品的內在因素(如pH值和水活度)中;
d)當以批次為基礎時,還包括在檢驗程序基礎上的分類,如產品抽樣和測試;
e)預期使用,如特定預期使用、打開包裝前和打開包裝后的保質期限,以及其他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用于指導/指示顧客的標識。
4.7.4只要可能,控制措施應直接針對食品安全危害的原因或根源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