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認證是煤礦安全認證的簡稱。2007年國家經貿委和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了《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暫行辦法》等文件,對井工煤礦用設備、儀器、儀表等設施實行安全生產認證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偽劣產品進入井下。在煤安認證產品日錄中的產品都應做煤安認證,獲取證書,方可在市場中銷售、使用。
工具/原料
工廠、相關設備、相關文件
第一步:申請
1.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申請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向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以下簡稱安標國家中心)提出產品申辦安全標志申請,遞交申請材料。
(一)申請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有與生產礦用產品相適應的注冊資金、生產規模、經營場所、技術力量;
3.主要管理者應了解煤礦安全相關法規;
4.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的生產設備,
5.有滿足產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檢驗與測試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