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認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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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意頒證。申請內容完全符合有機食品標準,頒發有機食品證書。
2) 有條件頒證。申請內容基本符合有機食品標準,但某些方面尚需改進,在申請人書面承諾按要求進行改進以后,亦可頒發有機食品證書。
3) 有機轉換頒證。申請人的基地進入轉換期一年以上,并繼續實施有機轉換計劃,頒發有機食品轉換證書。產品按“轉換期有機食品”銷售。
4) 拒絕頒證。申請內容達不到有機食品標準要求,頒證委員會拒絕頒證,并說明理由。
8. 頒證
根據頒證決議和《有機食品標志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簽訂《有機食品標志使用許可合同》,并辦理有機食品標志的使用手續,頒發有機食品證書。 1. 申請
1) 申請人提出正式申請,向COFCC分中心領取《有機食品認證申請表》(一式二份)、《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一式二份)和《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有機食品生產技術準則》等文件。
2) 申請人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表》、《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并準備《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3)申請人按《有機食品生產技術準則》的要求,建立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操作規程和質量信息追蹤體系。
2. 預審、審查并制定初步的檢查計劃
1) 分中心對申請人材料進行預審。預審合格,申請人將有關材料拷貝給COFCC。
2)COFCC根據申請人提供的項目情況,估算檢查時間(一般需要2次檢查:生產過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COFCC根據檢查時間和認證收費管理細則,制定初步檢查計劃、估算認證費用。
4) COFCC綜合審查并做出“何時”進行檢查的決定。
5) COFCC向申請者寄發《受理通知書》、《有機食品認證檢查合同》(簡稱《檢查合同》),同時通知分中心。
6) 當審查不合格,COFCC通知申請人且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3. 簽訂有機食品認證檢查合同
1) 申請人確認《受理通知書》后,與COFCC簽訂《檢查合同》。
2) 根據《檢查合同》的要求,申請人繳納相關費用的50%,以保證認證前期工作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