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高級大豆烹調油
最近更新: | 人氣: 12287
不合格分類如下: a)A類不合格:特征指標、氣味、滋味、酸價、羰基價、浸出油溶劑殘留量、黃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砷、汞、殺螟硫磷、倍硫磷、敵敵畏、樂果、馬拉硫磷; b)B類不合格:水分及揮發物、雜質、色澤、煙點、過氧化值。6.2 交收檢驗6.2.1 批次 同一生產期內生產,經包裝后出廠的產品為同一批產品。每批產品出廠前應進行例行檢測,出廠時應附有生產廠技術檢驗部門簽署的質量合格證。6.2.2 抽樣從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n桶,再從n桶中各抽取一部分混勻,作為該批產品的樣品由質檢部門檢測。抽檢樣品的數量應符合表3規定。表 3
批量,桶
桶 數
每桶采樣量,kg
<500
>500
≥10
≥15
≥0.5
≥0.5
6.3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按規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況下,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的一種例行檢驗。 型式檢驗需每個生產季節進行一次。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亦應進行。 a)更改原料; b)更改關鍵工藝; c)更改關鍵設備; d)綠色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6.4 判定規則 受檢樣品中有一項A類不合格時,則判定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品。受檢產品中允許有一項B類不合格,當超過一項時,則判整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受檢樣品檢驗不合格時,應按6.2規定重新抽取樣品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檢驗結果。7 標志、包裝、貯藏、運輸7.1 標志7.1.1 綠色食品標志 綠色食品高級大豆烹調油均標注綠色食品標志。 在標簽上,還應標明主要原料產地的環境質量以及產品質量、衛生標準的主要指標。7.1.2 標簽標志 綠色食品高級大豆烹調油標簽應注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電話、電掛、郵政編碼、產品商標、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標準代號、保質期、保存期、凈重、毛重。具體標注按GB 7718執行。7.1.3 包裝標志 包裝箱應標注產品名稱、廠名、廠址、電話、電掛、郵政編碼、規格、數量、凈重、毛重、生產批號、出廠日期,并標注“小心輕放”、“請勿倒置”、“防雨防曬”等字樣,其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按GB 191執行。7.2 包裝7.2.1 綠色食品大豆油產品包裝容器,應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衛生要求,采用無毒、無害、耐油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應整齊、清潔、封裝嚴密、無滲漏現象。7.2.2 外包裝應用合格的紙箱或木箱,箱內要有防震、防撞符合食品包裝衛生要求的間隔材料填充。7.3 儲藏、運輸7.3.1 經包裝的綠色食品高級大豆烹調油產品允許在40℃以下溫度條件下儲藏和運輸。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