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綠色食品大豆生產技術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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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A級綠色食品大豆生產的產地條件、栽培技術要求。
本規程適用于吉林省內A級綠色食品大豆生產。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NY/T391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393 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NV/T394 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3.2. A級綠色食品
A級綠色食品系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地,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物質,按特定的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生產、加工、產品質量及包裝經檢測、檢驗符合特定標準,并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4 要求
4.1 產地條件
4.1.1 自然條件 無霜期110天以上,有效積溫2200°C以上,年降雨量在450毫米以上。
4.1.2 土壤條件 土層較深厚,PH值為6.5—7.0。
4.1.3 環境條件 經省級綠色食品管理部門指定的環境監測部門監測,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NY/T391的要求。
4.2 種子與選茬
4.2.1 品種選擇 因地制宜選擇熟期適宜、優質、高產、抗逆性強經審定的優良品種。原則上3年更換一次品種。
4.2.2 種,子精選 種子播前要做到精選,種子達到分級標準二級以上。
4.2.3 選茬 實行三年以上輪作,做到不重茬、不迎茬,不宜在甜菜、向日葵茬上種植。
4.3. 整地與施肥
4.3.1 耕翻整地 及時秋翻,深度在20—22厘米,翻后及時耙地。翻后未耙地的田塊,在春季土壤耕層化凍5厘米時,及時進行耙、壓,整平整細土地,保住墑情。于4月15日前結束頂漿打壟。
4.3.2 施肥
4.3.2.1 施肥原則 施肥應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如施用化肥,化肥必須與有機肥配合施用,有機氮與無機氮之比不超過1:1。禁止施用硝態氮肥
4.3.2.2 用量及種類 每公頃施農家肥3萬立方米以上,磷酸二銨100—150公斤,硫酸鉀50公斤或生物鉀肥7.5公斤,結合整地一次施入,較少施用有機肥的,實行秸桿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