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操作規范(GMP)——出口食品生產車間的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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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的頂面用的材料要便于清潔,有水蒸氣產生的作業區域,頂面所用的材料還要不易凝結水球,在建造時要形成適當的弧度,以防冷凝水滴落到產品上。
車間門窗有防蟲、防塵及防鼠設施,所用材料應耐腐蝕易清洗。窗臺離地面不少于1米,并有45度斜面。
4、供水與排水設施:
車間內生產用水的供水管應采用不易生銹的管材,供水方向應逆加工進程方向,即由清潔區向非清潔區流。
車間內的供水管路應盡量統一走向,冷水管要避免從操作臺上方通過,以免冷凝水凝集滴落到產品上。
為了防止水管外不潔的水被虹吸和倒流入管路內,須在水管適當的位置安裝真空消除器。
車間的排水溝應該用表面光滑、不滲水的材料鋪砌,施工時不得出現凹凸不平和裂縫,并形成3%的傾斜度,以保證車間排水的通暢,排水的方向也是從清潔區向非清潔區方向排放。排水溝上應加不生銹材料制成活動的蓖子。
車間排水的地漏要有防固形物進入的措施,畜禽加工廠的浸燙打毛間應采用明溝,以便于清除羽毛和污水。
排水溝的出口要有防鼠網罩,車間的地漏或排水溝的出口應使用U型或P型、S型等有存水彎的水封,以便防蟲防臭。
5、通風與采光:
車間應該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果是采用自然通風,通風的面積與車間地面面積之比應不小于1:16。若采用機械通風,則換氣量應不小于3次/小時,采用機械通風,車間的氣流方向應該是從清潔區向非清潔區流動。
靠自采光的車間,車間的窗戶面積與車間面積之比應不小于1:4。車間內加工操作臺的照度應不低于220Lux,車間其他區域不低于110Lux,檢驗工作場所工作臺面的照度應不低于540Lux,瓶裝液體產品的燈檢工作點照度應達到1000Lux,并且光線不應改變被加工物的本色。車間燈具須裝有防護罩。
6、控溫設施:
加工易腐易變質產品的車間應具備空調設施,肉類和水產品加工車間的溫度在夏季應不超過15℃~18℃,肉制品的腌制間溫度應不超過4℃。
工具器、設備:
加工過程使用的設備和工器具,尤其是接觸食品的機械設備、操作臺、輸送帶、管道等設備和籃筐、托盤、刀具等工器具的制作材料應符合以下條件:
——無毒,不會對產品造成污染;
——耐腐蝕、不易生銹、不易老化變形;
——易于清洗消毒;
——車間使用的軟管,材質要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標準(GB11331-89)要求。
食品加工設備和工器具的結構在設計上應便于日常清洗、消毒和檢查、維護。
槽罐設備在設計和制造時,要能保證使內容物排空。
車間內加工設備的安裝,一方面要符合整個生產工藝布局的要求,另一方面則要便于生產過程的衛生管理,同時還要便于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清潔。在安放較大型設備的時候,要在設備與墻壁、設備與頂面之間保留有一定的距離和空間,以便設備維護人員和清潔人員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