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3485:2003在各個章節的變化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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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審核員不能審核其自己的工作
· 需要明確職責
· 對計劃,執行,報告和記錄審核規定要求
糾正和糾正措施
· 要求在計劃目標沒有達成時實行糾正和糾正措施
· 不要和預防措施相混淆
監控和測量過程
· 第7條款的輸出
· 必須確認產品實現過程并定義需被測量的方法
· 測量需和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保持一致
監控和測量產品
· 在計劃安排(如測試和要求的一致性)完全實施后方可輸出產品
· 加入了對植入器械的特殊要求
對不合格品的控制
· 修正的產品需依照再確認程序以證實符合要求
改善
· 包括所有保持QMS持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措施
· 必須具備以下程序: -建議通知 -客戶抱怨記錄
· 對由于制造廠商外部活動而引起的抱怨(如采購活動)需要進行調查
糾正措施要求
· 重點強調了解決問題的根源,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以防止其再發生
· 必須對問題進行調查確認哪里出了問題并暫停相應的流程
預防措施
· 在不符合項出現之前分析數據和確認趨勢
· 要求建立一個‘健康和安全’預防方法,反對聽任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