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汁及果(蔬)汁飲料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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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果(蔬)汁及果(蔬)汁飲料產品包括所有以各種果(蔬)或其濃縮汁(漿)為原料,經預處理、榨汁、調配、殺菌、無菌灌裝或熱灌裝等主要工序而生產的各種果(蔬)汁及其飲料產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飲料及果醋類飲料。
二、基本生產流程和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以濃縮果(蔬)汁(漿)為原料
水 + 輔料
↓
濃縮汁(漿)→稀釋、調配→殺菌→無菌灌裝(熱灌裝)→燈檢→成品
2.以果(蔬)為原料
果(蔬) 水 + 輔料
↓ ↓
預處理→榨汁→稀釋、調配→殺菌→無菌灌裝(熱灌裝)→燈檢→成品
(二)關鍵控制環節。
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的質量控制;生產車間,尤其是配料和灌裝車間的衛生管理控制;水處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設備的清洗消毒;配料計量;殺菌工序的控制;瓶及蓋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員的衛生管理。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設備、環境、原輔材料、包裝材料、水處理工序、人員等環節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學和生物污染,而使產品的衛生指標等不合格;原料質量及配料控制等環節易造成原果汁含量與明示不符、食品添加劑超范圍和超量使用。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對于生產果(蔬)汁及果(蔬)汁飲料的企業,應具備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水處理車間、配料車間、包裝瓶及蓋清洗消毒車間、殺菌及自動灌裝封蓋車間、包裝車間等生產場所。各生產車間進口處須安裝手的清洗消毒設施(應采用非手動式開關)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設施)。
2.生產車間依其清潔度要求應分為:非食品生產處理區(辦公室、配電、動力裝備等)、一般作業區(品質實驗室、原料處理、倉庫、外包裝等)、準清潔作業區(殺菌車間、配料車間、預包裝清洗消毒車間等)、清潔作業區(灌裝車間等)。各區之間應給予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3.準清潔區和清潔作業區應相對密閉,設有空氣處理裝置和空氣消毒設施,清潔作業區應為10萬級以上潔凈廠房,入口處應設有人員和物流凈化設施。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果(蔬)預處理設施(適用直接以果蔬為原料);2.榨汁機或制漿機(適用直接以果蔬為原料);3.水處理設備;4.貯罐;5.殺菌設備;6.自動灌裝封蓋設備;7.生產日期和批號標注設施;8.管道設備清洗消毒設施。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19297—2003《果、蔬汁飲料衛生標準》;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使用的水果(蔬菜)或其濃縮汁(漿)應符合生產的基本要求和GB17325-1998《食品工業用濃縮果疏汁(漿)衛生標準》等有關標準的要求;其他原輔材料應符合GB10791-1989《軟飲料原輔材料的要求》的規定;包裝材料應符合GB10790-1989《軟飲料的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規定。原輔材料中涉及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采購獲證企業的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