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食品請用標“QS”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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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相關部門的認可,塑料袋、塑料盒等塑料制品不能用于食品包裝。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將于近期啟動39種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場準入制度。通過市場準入審查的企業可以在產品包裝上使用“QS”標志。深圳正加大力度,率先規范此類市場。
有毒包裝影響食品安全
據介紹,食品接觸材料對食品安全有重要影響。劣質食品接觸材料雖然不像感染病毒、細菌那樣對消費者的身體造成立竿見影的危害,但這些產品在長期反復使用的情況下,有毒有害物質會遷移到食物中,通過食用積累導致慢性中毒,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成長發育尤其不利。
業內人士表示,一些塑料瓶等包裝材料,是加工者先從回收來的塑料瓶中挑選出好的,而后將剩余的瓶粉碎熔化重新按模型注塑,生產過程需加入抗老化、色劑等多種化學物質,根本不會區分廢舊塑料的來源,甚至農藥、化學制劑、醫學及化學品的包裝也可回收用來加工新的包裝產品,本身就可能含有大量毒素。此外,聚酯(PET)軟飲料瓶和塑料袋等塑料包裝制品生產均有國家標準,對其物理特性、化學特性等都有相應的技術標準要求。比如市面上使用的黑、紅、藍等深色塑料袋,不少是用回收的廢舊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不能直接裝食品,超薄塑料袋(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也是禁止裝食品的。
準入企業將陸續公布
專家稱,經常使用再生塑料袋盛裝食品,或者購買使用再生塑料生產的食品容器,會給人體帶來極大的危害。早在上世紀90年代,衛生部就明文規定:“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而醫療衛生器具更是不允許使用再生塑料。”
對塑料包裝實行準入制,對包裝和食品行業都會產生一定影響。我國現有食品用塑料包裝等制品生產企業3700多家,其中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就有1100多家,占企業總數的近1/3。很多小企業設備簡陋,生產過程中缺乏質量控制手段;原材料進廠不驗收,產品出廠不檢驗;無標生產現象比較普遍。更有一些企業為獲取非法利潤,違規使用回收料生產食品用包裝容器等制品。國家質檢總局在廣泛征求有關企業、專家和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首先對食品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面實施市場準入制度。
記者采訪了解到,我國將對企業申請市場準入規定過渡期限,具體過渡期限將陸續公布。過渡期限結束后,對未獲得準入的生產企業將一律依法取締。質檢部門近期將對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的大型企業組織集中審查,首批通過審查的優秀企業將向社會發布。深圳市有關方面將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安排,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的同時,加大規范力度,力爭將工作做在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