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制度
最近更新: | 人氣: 9313
九、在實施監理過程對安全隱患的處理辦法:
1、 有關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加強監理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到位;
2、 督促承包單位對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架體剛度、強度、施工用電和漏電系數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 通過指令性文件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問題責令承包單位限期予以改正。
4、 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廠“三證”。
5、 利用支付手段,協調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走向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