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的推行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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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馬上要用的,暫時不用的,先把它區別開。一時用不著的,甚至長期不用的區分對待。即便是必需品也要適量; 二是:將必需品的適量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是:對可有可無的物品,不管是誰買的,無論有多昂貴,都應堅決地處理掉,絕不能手軟! 那么,如何區分必需和非必需物品呢? 所謂必需物品,是指經常必須使用的物品,如果沒有它,就必須購入替代品,否則就會影響工作。非必需品則可分為兩種: 使用周期較長的物品,即一個月,三個月,甚至半年才使用一次的物品;如樣品、圖樣、零配件等; 對目前的生產或工作無任何作用的,需要報廢的物品。它又包括以下兩種: 非必需用品:如釘釘子 的鐵錘,可能不是每天要用,也可能是每周都要用,但它可能每隔一段時間或每個月會到一兩次,也許半年或一年才會用到幾次,就叫做非必需用品; 不能用的物品:如過期的圖紙、樣品,處理方法只有一種,就是放在倉庫。有一種東西,是必須要封存的,一年或兩年才會用到的,像這一類的東西應放在倉庫里封存。同時把非必需用品擺在庫里后,要建立一個檔案,并定期地檢查。如圖示:
那么,必需物品的使用頻率可能是每小時或每天都要用,也可能每一周都要用,凡是它的使用頻率為每小時或每天及每周都要用到的,就稱為必需用品。
它的處理方法就是放在工作臺上,或是隨身攜帶。如此就是我們經常要用的必需用品。如圖示:
必需物品
每天或每周都用
放在臺上或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