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不惜代價提前解決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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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是現代企業家精神的核心要素,慈善公益又是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據福布斯慈善榜說,十年里,美國富豪的慈善捐贈總額超過2000億美元,其中比爾·蓋茨捐贈230億美元,占其凈資產一半以上。相形之下,中國1000萬家注冊登記的企業中,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足1%;中華慈善總會所獲捐贈70%都是來自國外和港臺,國內富豪們的捐贈不到15%。
我們的企業家們應該明白,有財富沒有責任,有資本沒有道德,有地位沒有良知,都是殘缺不全的社會力量。只有財富和社會責任的結合才能把一個賺錢機器變成一個富有影響力的階層,才能夠贏得真正的力量和尊重。
在西方,是新教倫理塑造了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現代企業家精神。在中國,靠的是儒家文化。把儒家倫理和西方管理思想融為一體的商人被稱為儒商。具體地講,儒商就是既有中國人文美德,又有現代管理意識的企業家和經營者,是我們東方企業家的理想范本。儒商特別強調社會責任、群體意識、國家觀念、公益奉獻,特別強調“好學重教、以智經商”,“以義取利、誠信為本”,在義與利、公與私、家族與社會、金錢與道德之間找到適度的平衡點。
儒商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中的一部分,可惜我們在砸爛孔家店的同時順帶也把儒商精神一掃而光。然而,我們拋棄了的,亞洲四小龍卻撿了起來,包括儒商精神在內的大中華文化與西方制度的結合,成就了他們在上世紀60至80年代的經濟奇跡。這一東西文明合璧的成功范例,至今還令許多中外學者興奮不已。
中國此時最需要儒商精神。我們經濟發展速度雖然很快,但發展成果卻分配得不公平。權力與財富向城市、東部和富裕人群集中,農民、西部地區和貧困人群在就業、教育、社保等方面成為二元結構的犧牲者。環境方面也是如此。某些人的先富犧牲了多數人的環境,某些地區的先富犧牲了其他地區的環境,環境不公加重了社會不公,社會不公又帶來了社會不和諧。中央提出要構建和諧社會,而惟有人與自然的和諧才能促進人與人的和諧,惟有人與人的和諧才能最終達成人與社會的和諧。
改革初期,我們實行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后富”的政策,企業家就屬于這部分先富起來的人。現在他們理應回過頭來主動承擔起彌合社會差距、創造和諧社會的責任。環保屬于公共事務,關系著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最易達成社會共識和共贏,是實現社會公平與社會和諧的最好切入點。如果能夠由此著手,我們將培育出中國企業家新的公益形象,將塑造出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