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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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3690—92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s of dangerous
chemical substances commonly used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對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進行了分類,并規定了危險品的包裝標志。在附錄部分列出了997種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明細表。表中給出每種危險化學品的品名、別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險性類別、次要危險性類別、危險特性及危險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包裝標志,也適用于其他化學品的分類和包裝標志。
2 引用標準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3 分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分為8類:
3.1 第1類 爆炸品
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3.2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并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
a. 臨界溫度低于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大于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b. 溫度在于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太溶解的氣體。
3.3 第3類 易燃液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他類別的液體.其閉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
3.4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3.5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系指處于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