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質量管理體系業績改進指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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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應確保:
a)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條款4.1的要求;
b)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進行策劃和實施時,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5.5 職責、權限與溝通
5.5.1 職責和權限
為了實施并保持有效和高效的質量管理體系,最高管理者應當對職責和權限作出規定并進行溝通。
組織的所有人員都應當被賦予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從而使他們能夠為實現質量目標作出貢獻,并使他們樹立參與意識,提高能動性并作出承諾。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5.5 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 職責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得到規定和溝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當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并賦予權限,以使其能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管理、監視、評價和協調,從而使質量管理體系有效和高效地運行并得到改進。管理者代表應當將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事宜向最高管理者報告,并與顧客和其他相關方進行溝通。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者,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注:管理者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5.5.3 內部溝通
組織的管理者應當規定并實施一個有效和高效的過程,以便溝通質量方針、要求、目標及完成狀況。溝通這些信息有助于組織進行業績改進,并有助于組織內人員直接參與質量目標的實現。管理者應當積極鼓勵組織內人員進行反饋和溝通,并將其作為一種使其人員充分參與的手段。
溝通活動可包括:
——在工作區域內由管理者引導的溝通;
——小組簡要情況介紹會或其他會議,如成績表彰會;
——布告欄、內部刊物和(或)雜志;
——聲像和電子媒體,如電子郵件和網址;
——組織內人員的調查表和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