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食品檢驗員培訓
各有關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規定,食品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持有兩名以上《食品檢驗工》資格證的要求,食品檢驗人員考核已經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體系,從事食品檢驗人員持證上崗。為此,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實訓基地特舉辦"食品檢驗工國家職業資格認證班"。
一、招生對象
1、企事業單位主管食品質量、食品安全標準及食品監督管理的相關負責人;
2、從事食品科研、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食品質量監督、食品衛生檢驗的管理、技術和檢驗人員;
3、餐飲業負責人、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4、大學、專科、中學、小學、幼兒園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5、各類食品、化學院校的學生。
二、培訓內容
A、食品安全檢測實驗室器具使用操作規范:
1.檢測樣品項目記錄應清晰、全面,每次檢驗應做兩次試驗,誤差在規定的誤差范圍內。
2.化驗員操作過程中應做到取樣及時,檢驗及時,出具檢驗結果及時。
3.做到取樣準確、試劑準確、分析準確、計算準確、結果準確。
4.儀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指南中的要求進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當對儀器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儀器存放置在干燥、塵、無振動處;內部通道應保持清潔,無灰塵,食用前若有污物,可用棉質物拭凈。
6.儀器出現不正常現象時,請參說明書進行排查,如仍不能排除故障,請聯系生產廠家。
7.保持儀器內外清潔干燥,避免任何液體流入儀器內部,防塵、防損害性物質。
8.試劑類檢測產品都有一定的保質期,確保在保質期內使用,及時處理掉廢棄檢測試劑。
9.需要電路的儀器使用完拔掉USB連線,斷開儀器與電腦工作站的連接。
10.清潔儀器外表面好使用手套,用--次性擦布沾水或溫和去污劑。
11.儀器若長期不使用,每月應通電數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好定期拿出來使用下,以防過久不用影響檢測結果。
12.實驗用品輕拿輕放,按照操作說明正確使用儀器設備,正確標定化學試劑
B、國家強制的食品檢驗基礎知識及操作技能:
1.食品檢驗的感官檢驗技術;
2.食品檢驗的化學基礎;
3.實際操作技能培訓;
4.食品檢驗概述;
5.食品分析與檢驗技術(按工種分);
6.誤差分析與數據處理;
7.化學分析與檢驗技術;
8.儀器分析與檢驗技術&食品檢驗的微生物檢驗技術;
9.農產品農殘檢測技術等。
三、報考條件
——初級(具備下列條件者)
(1) 非特殊工種經正規初級工培訓結業,年齡需滿18周歲以上
——中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在本職業連續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證后,經正規中級工培訓結業且年滿18周歲以上
(3) 中等職業學校對口三年級或已畢業學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級或技校5年制高職班三年級對口學生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 專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技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專以上本或相關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技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專以上本或相關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3) 獲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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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鑒定
初、中、考核分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個部分;技師,技師考核分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綜合評審三部分。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均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考試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長期有效,無需年審,該證書是食品檢驗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的資格憑證)。
六、報名辦法
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2寸藍底照片四張(一張需要掃描版)、工作年限證明件一份,請參考人員于報名截止結束前3天將上述資料及相關費用上報至我中心。
詳情咨詢圣問教育魯老師186-6573-0879
我培訓中心講師全部畢業于高等院校,有著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操經驗,講課生動通俗易懂,讓學員很容易掌握職業技能并通過考核
1、企事業單位主管食品質量、食品安全標準及食品監督管理的相關負責人;
2、從事食品科研、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食品質量監督、食品衛生檢驗的管理、技術和檢驗人員;
3、餐飲業負責人、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4、大學、專科、中學、小學、幼兒園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5、各類食品、化學院校的學生。
更新時間:2022/3/12 9:2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