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確定損失的范圍和程度
風險引發事故造成的損失是 各種各樣的,損失一般來自于以下幾方面:
1 職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傷害;
2 職工本 人及其他人的健康傷害(包括心理傷害);
3 資料、設備設施的損壞、損失,(包括一定時期內長時間無法正常工作 );
4 處理事故的費用(包括停工停產、事故調查及其他間接費用);
5 企業、職工經濟負擔的增 加;
6 職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會的精神、心理、經濟傷害和損失;
7 政府、行業、社會 輿論的批評和指責;
8 法律追究和新聞暴光引起的企業形象傷害;
9 投資方或金融部門的信心喪失 ;
10 企業信譽的傷害、損失,商業機會的損失;
11 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下降;
12 職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騷、批評等。
以上各類損失,有的是直接損失,有的是間接損失,而間接損 失一般遠遠大于直接損失,其比例就象冰山,水面以下的山體比露出水面的山體大得多。
組織可以跟據自身特點、關 注的優先事項及事故損失類別,來設定安衛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評分標準。此標準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只要能較準確地 評估和比較各種風險引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即可。
更新時間:2016/9/20 14: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