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成品缺陷的測量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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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植鞣外底革和植鞣輪帶革:在溫度(20±3)℃、相對溫度65﹪±5﹪的恒溫恒濕條件下,革面向外圍繞3cm直徑圓柱體彎曲180°時,革面產生裂痕者。
(5)龜紋:制革生產時操作不當造成的缺陷,在革面不松的情況下,呈現粗大的皺紋,雖經整理,仍不能消失者。
(6)折紋:革面的折痕、雖經滾壓或推平,而成革用手仍能摸出不平的皺紋。
(7)露鬃眼、露底:絨面革底絨不緊密,目測可以看到底層顯光亮現象或豬絨革絨毛分散鬃眼擴大有顯著的毛孔凹陷現象。正鞋面革用手拉伸時,底色外露者。
(8)兩層:原皮在加工保管或制革生產過程中,由于皮的中層發生腐爛而形成兩層現象。
(9)生心:鞣制時,鞣劑滲透不夠所造成的缺陷,表現為革的切口斷面色澤不勻,中間淺淡,嚴重者中層呈一條膠體狀。如遇生心不明顯而有懷疑時,就切取橫斷面厚約0.1~1.5mm,長度不小于20mm的試樣,放入盛有20%乙酸的試管中,浸放30min,取出試樣,在光線充足處觀察,試樣中心不得有膨脹的透明條痕。
(10) 僵硬:纖維沒有分離好或鞣制不良,致革身扁平板硬。正面革、球革、絨面革、皮輥皮圈革在搓揉時感覺死板;植鞣外底革的革身無彈性,呈木板狀。
(11)脫色:面革以干的細布在革面上任一部位順方向擦五次,有嚴重掉色現象即為脫色。
(12)裂漿:面革將革面向外四重折疊,用指緊壓后,涂飾層發生裂縫者。
(13)麻粒:獵面革毛孔三角區纖維分散不好,手摸有粗糙感者。
(14)粗絨:絨面革的絨毛粗糙,由于制革過程中機械或化學作用不當而造成。例如在磨絨、滾絨或浸水、浸灰、酶軟過程中產生粗絨。
(15)絨毛不勻:絨面革各部位絨毛有明顯差異者。
(16)水花:修飾面革在熨皮過程中出現凹下的斑點。服裝革、植鞣底革、栲里革、大油革、絨面革水洗不當出現水印者。
(17)涂層脫落:修飾面革涂層以專用膠布黏著后,能拉下膠布脫落者。
(18)涂層發黏:修飾面革有黏著感者。
(19)色差:服裝革及絨鞋面革正身與腹肷部位有明顯顏色差異者。
(20)色花:除苯胺效應外,同一張革面顏色深淺不一致有顯著差別者。面革、球革、皮輥、皮圈革上常有的如鹽斑、油花、毛根不凈和刷色或噴涂飾劑不勻所造成的缺陷。鉻鞣絨面革有油花、影花、搭花;植鞣外底革和輪帶革的色花有黃白色花斑,反鞣后的黑花、發霉后的黑斑。
(21)白霜:革在噴固定劑后未干,中性鹽會含量高,使革面出現的白霜。
(22)小毛、毛根:革在粒面上遺留的小毛或豬革網狀層中留有毛根,并橫穿革面露出毛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