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維護保養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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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維護保養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強設備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以提高生產技術、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設備及輔助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動力設備等非生產設備的管理。
3 職責
3.1 工裝設備部負責設備的統籌管理,包括設備的配置、驗收、建檔、檢修和報廢等。
3.2 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4 程序
4.1 設備的配置
4.1.1 工裝設備部根據使用部門的要求及公司發展的需要提出設備的配置申請,于“設施(工具)購置申請單”上注明所購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參數、單價、數量等,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經營部負責采購(在設備的選型過程中需權衡質量、價格、能耗、備件提供、配套性、維修性、環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由質檢部制圖,經雙方共同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經營部組織加工制造。
4.1.3 設備配件的采購由工裝設備部匯總各部門需求,按計劃執行,經驗收合格后,由工裝設備部在入庫單據中簽字確認,直接辦理入庫手續,由使用部門開單領用。
4.2 設備的驗收、建卡及出入庫
4.2.1 所采購的設備到貨后或自制設備加工完成后,由生產經營部和使用部門共同核對,于“設施(工具)驗收單”上注明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技術參數、單價、數量、隨機附件及資料等內容后,工裝設備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調試,當確認設備滿足要求后,由工裝設備部和使用部門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以示驗收合格(對于鍋爐、壓力容器等的驗收由工裝設備部聯絡市勞動局有關人員參加)。
4.2.2 驗收不合格的設備,由生產經營部與制造單位協商處理,并于《設備驗收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2.3 工裝設備部對驗收合格的設備進行編號,建立“生產設施管理卡”,并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予以登記。
4.2.4 物保部根據合格的驗收單辦理入庫手續,使用部門需經工裝設備部批準后,方可向倉庫領取所需設備。
4.2.5 對于低值易損耗的工裝夾具、輔具等,可直接由工裝設備部驗收合格后入庫,不需要建卡及登錄于一覽表。
4.3 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
4.3.1 工裝設備部負責組織編寫設備操作規程,發放至相關部門遵照執行。對于大型、精密,稀有或關鍵(工序)設備,由工裝設備部在操作規程或一覽表中明確,該類設備需指定專人操作,經工裝設備部組織培訓后,持證上崗,并做好相應設備的運行和交接班記錄。